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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调解加履行 一次解决化纠纷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济南市历城法院洪家楼法庭(原东郊法庭)成功解决一起返还车辆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承纠纷一次性解决的原则,调解当日即敦促当事人现场履行返还车辆义务。案件审理、调解、执行一步到位,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2年6月,原告将自己的大众牌轿车无偿出借给朋友使用,在借用过程中因纠纷被被告扣留并拒不返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车辆、支付因扣留车辆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对其车辆的日租赁市场价格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载明,该车辆在济南市租赁同款或同类型车辆的日租赁市场价格为147元,原告遂主张自2022年6月1日起至实际归还车辆之日,按照每日147元的价格计算损失。通过开庭、询问当事人,承办该案的洪家楼法庭龚纬法官认为通过调解工作能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法官耐心从原、被告身上寻找突破口,经过全力调解,原告只主张被告尽快返还车辆,不再追究其他费用,被告也有返还车辆意向。
  
  近日,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洪家楼法庭庭长龚纬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当日返还案涉车辆,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签订好调解协议后,龚纬法官随即同原被告双方直接去车辆停放现场,陪同双方当事人一同查看车辆的现状和启动状态,原告确认车辆状态良好后收下被告交还的车辆钥匙,并将车辆驶离停放地点,双方顺利交接了涉案车辆,最终一件长达一年四个月的纠纷通过法院调解交付处理完毕,原告因纠纷彻底解决,于当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在审判阶段案结事了,有效避免了后续执行程序的启动,减少了诉累,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司法资源。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