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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围挡砸伤过路车 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商报济南消息 道路旁常见施工围档,但如果围挡倾斜砸伤路人或者过路车辆,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小轿车为小芳(化名)所有,小飞驾驶小轿车在施工旁道路上行驶,适遇道路东侧铁制围挡侧倾,造成驾驶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地点无监控设施,事故现场无交警指挥,无目击证人,交警部门对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仅查明事故现场铁制围挡属于某建设公司。不知该如何是好,小芳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建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付车辆维修费、鉴定费、交通费等损失。
  
  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某建设公司作为该围挡的施工人、所有人,应对其建设的围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管理义务,其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涉案路段禁止通行,亦无法证明其无过错。涉案围挡仅进行方木固定,未进行混凝土基础加固,围挡倾倒,砸到经过事故现场的涉案车辆,导致涉案车辆受损,某建设公司应对小芳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鲍山法庭法官于彩霞提醒,遇到路旁施工的道路,要尽量绕行,实在无法绕行,也要在通行时仔细观察周围环境,注意危险因素。如果遭遇侵权事件,要注意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后续维权中因证据不足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