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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调解 促履行

法官化解近二千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18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并在履行阶段全程跟进,帮助当事人过付案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17年,某公司与某建设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目前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审计报告于2021年11月出具,该公司尚有1800余万元工程款未支付,某建设集团催款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诉争标的额较大,来往账目繁多混乱,施工进度节点难以查清。本着定分止争、切实为企业纾困的原则,办案团队在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核对账目、固定证据、补充证据,并多次将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调解后立即履行过付义务。
  
  调解协议达成后,办案团队持续跟进,督促履行,为打通履行过程中新的难点堵点,解决过付问题,办案团队多次与开户银行及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主动前往开户银行交涉过付细节,最终在调解协议之外确定了环环相扣的《过付方案协议》,并经当事人书面认可。最终,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下,过付义务成功履行完毕,办案团队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承办法官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加大对涉企案件纠纷的调解力度,力求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最大程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