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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园被树枝砸伤 应该由谁担责?

        商报济南消息 初夏的济南气温逐渐攀升,公园成了不少市民避暑纳凉的好去处。如果市民在免费公园出了事故,应该由谁担责?
  
  奇峰(化名)在某公园打牌时,被坠落的枯枝砸伤,导致鼻骨骨折和头部损伤。医治康复后,奇峰将公园管理中心和某公司诉至济南市章丘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费用2万余元。
  
  公园管理中心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约定某公司负责包括该公园在内的开放公园及景观河道的管护工作,服务内容主要为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和水系节点保洁。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坠枝的树木位于公共广场,根据公园管理中心与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某公司是该区域树木的管理人。本案坠落枯枝致人伤害,实际为某公司未做好树木枯枝坠落风险的巡查和消除工作,某公司对伤害发生存有过错,应当对奇峰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奇峰在用于公共活动的广场处打牌,被突然坠落的枯枝砸伤,事发突然,其本人对事故发生并不存在过错,不能减轻某公司的赔偿责任。经奇峰申请和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核定奇峰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7400元。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奇峰医疗费等共计7400元,对奇峰主张过高部分不予支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