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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助力农民工血汗钱“颗粒归仓”

        商报济南消息 外地农民工追讨工程款,因证据保存意识淡薄造成大多数证据缺失,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016年3月左右,柴某经人介绍对济南某住宅小区等三处工地未交付商品房进行室内精装修。装修的商品房出售并交付使用多年后,柴某的装修工程余款一直未结算支付。为此,柴某诉讼至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主张支付未付工程款22.8万元及相应利息,随后泰顺县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案涉装修工程系柴某作为包工头带领街坊亲友共同施工完成的,上述款项属于农民工收入。因追索工程款时间较长、柴某证据保存意识淡薄,截至开庭审理时绝大部分证据缺失。加之柴某系江苏人,有地域口音差异,且无力聘请律师,致使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工程款的背后是农民工的辛勤血汗,能否妥善处理,既涉及民生福祉,又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在审理过程中,本案主审法官加大了对柴某的举证指导,同时在定案证据和核心法律事实难以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加大调查边缘法律事实,适当加重被告的举证责任,从而达到查明案件事实的目的。继而,加强与各被告代理人的沟通,充分发挥被告代理人的积极作用,做好各被告的普法释法工作,以便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经共同努力,原被告四方最终就争议工程款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柴某工程款10万元,并在三日内履行完毕。经核实,被告已按调解协议支付柴某工程款10万元。案件调解成功并自动履行完毕。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能动司法是要将纸上的法律变成活法,通过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原被告及代理人的积极性,通过查明纠纷根本原因,做到查明案件事实,最终实质化解纠纷。本案中,工程款的背后涉及农民工工资,这是农民工的“保命钱”“活命钱”和“养命钱”。审理涉及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坚持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基础上,从边缘事实入手,加大查明力度,进而适当变通和调整举证责任的分配,以被告和代理人能接受的方式,从法律角度做好调解工作,最后达到以案释法,实质化解纠纷的目的。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顾蔼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