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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租赁合同,单方能否任性解约?

法官:需在恰当时间节点依法正确行使合同解除权
        商报济南消息 双方签订了15年的租赁合同,单方能否任性解除?2011年,宋某(合同甲方)与孙某(合同乙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共15年。孙某一次性交付15年租金共计4万元。合同第六条第1项约定“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三年租金(0.3万元×3=0.9万元)”。宋某认为上述条款系对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单方要求与孙某提起解除合同。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与孙某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现在宋某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故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合同应否予以解除。本案中,宋某与孙某就解除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涉案合同中未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宋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对于宋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法官表示,一方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需在恰当时间节点依法正确行使合同解除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