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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绑架”引围观 两名违法者被处罚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济宁市汶上县公安局网安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绑架违法犯罪活动”,吸引了3000余名网民在线观看直播,现场还有群众聚集围观。
  
  网警发现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网络直播为编造的虚假内容,直播人员林某某、王某为“吸引眼球”获得更多平台流量,编造虚假剧情,并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虚假的殴打、辱骂并强迫他人游街示众等“绑架”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林某某、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对于为博取流量捏造事实、造谣生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网民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倩 通讯员 侯宪锋 梁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