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老人高价买鹿茸鹿鞭 这些人真“刑”!
        商报济南消息 为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宣判一起针对老年人的敲诈勒索案。对王某、李某、王某乙、肖某、赵某、白某、刘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其中,赵某、白某、刘某被宣告缓刑;并分别判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被告人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肖某、白某(系被告人李某之妻)、刘某等人交叉结伙,分工合作,由白某、赵某负责摆摊,王某、王某乙、李某负责切片,肖某、刘某负责扮“托”。王某、李某、赵某等人在网上低价购买鹿茸、鹿鞭后,在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等地集市摆摊销售,采用模糊价格的方式,故意告知被害人杨某、蒋某等人(均年龄60岁以上)每组鹿茸、鹿鞭价格25元至35元不等,在被害人确定购买后,“摊主”同“托”将被害人带至人员较少的僻静处切片,切片人员在切片过程中告知被害人价格为每克25—35元,在被害人拒绝购买时,以“加工后无法二次销售”“跟着到家里取钱”“跳楼”言语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支付远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款。
  
另查明,李某明知王某以上述方式销售鹿茸、鹿鞭,仍介绍肖某跟随王某作案。敲诈所得款项供各被告人支付共同食宿、交通等费用后,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等人平分,白某、肖某、刘某每天领取200至500元报酬。综上,被告人李某参与作案7起,敲诈金额80500元,被告人赵某、王某参与作案6起,敲诈金额83100元;被告人白某参与作案5起,敲诈金额56700元;被告人王某乙作案4起,敲诈金额39500元;被告人肖某作案3起,敲诈金额37300元,被告人刘某参与作案3起,敲诈金额43 800元。
  
经鉴定,在被害人杨某处扣押的鹿茸、鹿鞭为欧洲马鹿的鹿茸和鹿鞭,市场零售价格为鹿鞭11.18元/克,鹿茸3.26元/克。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退赔10000元;被告人李某、白某(二人系夫妻)退赔42600元;被告人王某乙退赔25900元;被告人赵某退赔73100元;同案犯马某退赔5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白某、肖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李某、王某、赵某数额巨大,王某乙、肖某、刘某数额较大,白某对老年人敲诈勒索,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白某、刘某认罪认罚,肖某当庭认罪,被害人的损失已得到全部赔偿。对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肖某、刘某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白某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王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被害人的年龄均在六十岁以上,是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以“模糊价格引诱、设局敲诈勒索”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件。该犯罪团伙流窜全国作案13起,勒索大量财物,社会影响恶劣。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遇到集市上“低价”推销保健品、中药材等物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的宣传和“托儿”的起哄;购买前务必主动问清价格单位(是“每克”“每组”还是“每件”),并要求明确标注,避免落入“模糊价格”陷阱。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赵延振 时政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被告人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肖某、白某(系被告人李某之妻)、刘某等人交叉结伙,分工合作,由白某、赵某负责摆摊,王某、王某乙、李某负责切片,肖某、刘某负责扮“托”。王某、李某、赵某等人在网上低价购买鹿茸、鹿鞭后,在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等地集市摆摊销售,采用模糊价格的方式,故意告知被害人杨某、蒋某等人(均年龄60岁以上)每组鹿茸、鹿鞭价格25元至35元不等,在被害人确定购买后,“摊主”同“托”将被害人带至人员较少的僻静处切片,切片人员在切片过程中告知被害人价格为每克25—35元,在被害人拒绝购买时,以“加工后无法二次销售”“跟着到家里取钱”“跳楼”言语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支付远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款。
另查明,李某明知王某以上述方式销售鹿茸、鹿鞭,仍介绍肖某跟随王某作案。敲诈所得款项供各被告人支付共同食宿、交通等费用后,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等人平分,白某、肖某、刘某每天领取200至500元报酬。综上,被告人李某参与作案7起,敲诈金额80500元,被告人赵某、王某参与作案6起,敲诈金额83100元;被告人白某参与作案5起,敲诈金额56700元;被告人王某乙作案4起,敲诈金额39500元;被告人肖某作案3起,敲诈金额37300元,被告人刘某参与作案3起,敲诈金额43 800元。
经鉴定,在被害人杨某处扣押的鹿茸、鹿鞭为欧洲马鹿的鹿茸和鹿鞭,市场零售价格为鹿鞭11.18元/克,鹿茸3.26元/克。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退赔10000元;被告人李某、白某(二人系夫妻)退赔42600元;被告人王某乙退赔25900元;被告人赵某退赔73100元;同案犯马某退赔5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白某、肖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李某、王某、赵某数额巨大,王某乙、肖某、刘某数额较大,白某对老年人敲诈勒索,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白某、刘某认罪认罚,肖某当庭认罪,被害人的损失已得到全部赔偿。对王某、李某、王某乙、赵某、肖某、刘某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白某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王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被害人的年龄均在六十岁以上,是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以“模糊价格引诱、设局敲诈勒索”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件。该犯罪团伙流窜全国作案13起,勒索大量财物,社会影响恶劣。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遇到集市上“低价”推销保健品、中药材等物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的宣传和“托儿”的起哄;购买前务必主动问清价格单位(是“每克”“每组”还是“每件”),并要求明确标注,避免落入“模糊价格”陷阱。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赵延振 时政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