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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餐饮企业如何管好食品安全

监管新规来了
        据新华社电 市场监管总局9月28日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紧盯企业总部、分支机构、中央厨房、门店等各参与主体及采购、加工制作、贮存、配送等环节。明确门店数量在10000家以上、1000至9999家、999家以下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规定要求连锁餐饮企业的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实行贯通式管理,建立企业总部每月调度、分支机构每周排查、门店每日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夯实企业总部管理责任,细化其在考核评价、人员培训、标准化管理、食品采购、食品安全投诉处置等方面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