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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投保20年后可取本金,实则60岁才能领取

聊城一市民投诉华泰人寿代理人销售误导

        商报消息 近日,聊城的李女士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及黑猫投诉平台联合投诉称,其在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人寿”)投保后发现代理人的宣传话术与保单合同实际条款不符,导致其陷入了“退保难、协商僵”的维权困局。

  “我于2016年五六月份在华泰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一款名为《福佑双鑫》的保险产品,每年需要交5000元保费(含附加险),后来我认为不需要这项附加险就把它去掉了,去掉后每年需要交3300元左右,截至去年共缴费约2.8万元。”李女士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当时代理人曾口头承诺,交满20年自己就可以取回本金。

  “代理人当时告诉我,这份保单既可以存钱拿分红还可以保疾病。”采访中李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这是一份“友情单”,出于对代理人的信任,她本人没有仔细看保单合同。直到去年,李女士跟其他朋友聊起这份保单时,这位朋友提醒她说这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一般是到了一定年龄才可以取出来,她才重新阅读了这份保险合同。

  “代理人当初承诺20年就能取回本金,但保险合同显示,需要等到我60岁才能取回本金,到交满20年的时候我才50岁,也就是说,需要再等10年才能取回本金。”李女士发现这份保单合同与代理人宣称的不符,联系到华泰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协商退款。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能退回3000元的现金价值。”李女士表示,该公司还要求李女士出示证据与代理人对质。
  
  李女士所述的情况是否属实、华泰人寿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误导行为、《福佑双鑫》保险产品关于本金取回的具体条款内容是什么、是否有相应的书面材料或录音录像资料可供核实?4月15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联系到华泰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就以上问题进行核实。

  华泰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综合部一位庞姓工作人员在核查相关情况后,回复本报记者称:“我公司所有保险产品条款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报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后方可上市销售。产品条款及说明书均在公司官网公示,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具体内容,确保产品信息的公开透明。”

  《采访回复函》显示,经华泰人寿认真调查核实,客户投保时的相关资料(包括投保单、风险提示书等)及回访录音均保存完整,符合监管要求;客户信息真实有效,投保流程规范,投保意愿明确。
  
  据了解,截至发稿前,在本报介入下,华泰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与李女士进行了沟通,并初步达成协商解决方案。
  
  山东齐鼎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律师刘效宇表示,鉴于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保单多为制式合同,相关核心条款尤其是对限制排除投保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格式条款,投保人在参保时应格外注意。刘效宇建议:“对于保险代理人承诺,投保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保存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据,以免后续保险合同履行时产生争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月 范心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