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勿视!家用监控不能“失控”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公众明晰权利边界,增强法律意识,懂得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家用监控不能“失控”,成为“侵权监控”,逾越了“家用”边界。当公共场所的摄像头开始学会“礼貌地注视”、公民隐私权在数据洪流中挺立起法治堤坝,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部行政法规的诞生,更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对技术的驯服、对尊严的守护。
有人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被邻居投诉,有人在理发店、饭店开直播惹恼顾客和路人,有教师用摄像头监控学生表现遭家长抵制,酒店针孔摄像头偷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监控画面中,如何在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平衡,成了当下必须直面的课题。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给摄像头的规范使用划定了清晰的法治边界。
在信息时代,视频图像采集(安装摄像头)在推进社会治理、打击刑事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视频图像采集技术的日益普及,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也在增加——一些摄像头公然“入侵”公众的日常生活场景,频频刺痛公众神经。
就拿正对邻居家门口或对着居民公共过道的可视门铃等监控摄像头来说,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看起来是私事,实则是关乎邻里权益的公事。邻里应该友好相处,但不代表要让渡自己的隐私。倘若几点上下班、跟谁一起出门回家,都不得不直面邻居安装的摄像头,显然会让生活隐私暴露无遗。
依法依规规范家门口的电子“门神”,守护好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势在必行。值得称道的是,此番《条例》出台,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填补了过往摄像头安装的法律空白,有助于解决过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管理混乱、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进一步为个人信息安全构筑起严密防线。具体来说,《条例》首次为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划定“行为红线”,对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位置、角度、使用等具体环节,都立下细致严厉的规矩。
按照《条例》,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公众明晰权利边界,增强法律意识,懂得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时公众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他人侵犯自身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零容忍,要勇于维权,要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侵犯他人的“私域”。另外,也要防范安装摄像头存在的隐私泄露风险,如需要摄像头的生产者克服技术缺陷,加强对摄像头市场的监管,用户也要设置强密码和校验,在选购摄像头时,要选择品质靠得住的产品……
家用监控不能“失控”,成为“侵权监控”,逾越了“家用”边界。当公共场所的摄像头开始学会“礼貌地注视”、公民隐私权在数据洪流中挺立起法治堤坝,那我们看到的将不仅是一部行政法规的诞生,更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对技术的驯服、对尊严的守护。
◎赵亮
有人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被邻居投诉,有人在理发店、饭店开直播惹恼顾客和路人,有教师用摄像头监控学生表现遭家长抵制,酒店针孔摄像头偷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监控画面中,如何在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平衡,成了当下必须直面的课题。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给摄像头的规范使用划定了清晰的法治边界。
在信息时代,视频图像采集(安装摄像头)在推进社会治理、打击刑事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视频图像采集技术的日益普及,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也在增加——一些摄像头公然“入侵”公众的日常生活场景,频频刺痛公众神经。
就拿正对邻居家门口或对着居民公共过道的可视门铃等监控摄像头来说,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看起来是私事,实则是关乎邻里权益的公事。邻里应该友好相处,但不代表要让渡自己的隐私。倘若几点上下班、跟谁一起出门回家,都不得不直面邻居安装的摄像头,显然会让生活隐私暴露无遗。
依法依规规范家门口的电子“门神”,守护好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势在必行。值得称道的是,此番《条例》出台,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填补了过往摄像头安装的法律空白,有助于解决过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管理混乱、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进一步为个人信息安全构筑起严密防线。具体来说,《条例》首次为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划定“行为红线”,对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位置、角度、使用等具体环节,都立下细致严厉的规矩。
按照《条例》,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公众明晰权利边界,增强法律意识,懂得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时公众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他人侵犯自身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零容忍,要勇于维权,要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侵犯他人的“私域”。另外,也要防范安装摄像头存在的隐私泄露风险,如需要摄像头的生产者克服技术缺陷,加强对摄像头市场的监管,用户也要设置强密码和校验,在选购摄像头时,要选择品质靠得住的产品……
家用监控不能“失控”,成为“侵权监控”,逾越了“家用”边界。当公共场所的摄像头开始学会“礼貌地注视”、公民隐私权在数据洪流中挺立起法治堤坝,那我们看到的将不仅是一部行政法规的诞生,更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对技术的驯服、对尊严的守护。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