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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府

——济南古城的岁月与风华
《济南古城·概览篇》编著:耿仝出版社:济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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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初年,沿袭唐及五代建制,济南地区仍为齐州,但治辖范围有所缩小。政和六年(1116),在原齐州置济南府,领五县。

  “府”的设立源自于唐代。唐代,除在沿边重镇所置的都护府外,内地置府可分为两类:一为京都及行在设之府,如玄宗开元元年(713)置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一为国内冲要地区所置之总管府,后改称都督府,唐代就曾在济南设置过齐州总管府、齐州都督府。都督府对属州的行政权、监察权、军事权在唐代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所以都督府并没有发展成为真正的一级行政机构。这两种形式的府在宋代逐渐合一,成为地方常设机关,州、县二级制逐渐向府、州、县三级制演变。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路”为监察区,非行政区。北宋初年,济南仍为齐州。州虽与府同级,但其地位要低于府。直到治平二年(1065),齐州升为“兴德军”,设节度,济南才有了升府的可能。
  
  宋代的“军”沿袭五代之制,与唐代的都督府相似,但其辖地及职能则远远小于唐代都督府,分做领州、领县等不同级别。乾德三年(965)收回各军的财权、削弱兵权,太平兴国二年(977)又诏令所有节度使属郡都直属中央,节度使所领只是一州或一府,又以朝臣出任知州、知府,节度体系官职被架空,此时的节度之军更接近于州、府等地方行政单位了。
  
  在宋代,每一个州同时还存在一个郡名,没有郡名的州很少。济南不但建置有兴德军领齐州,而且还保留了济南郡的称呼。但宋代的“郡”并没有行政编制,只保留“郡”的虚名,以备王公封号之用。故顾祖禹《二十一史方舆纪要》里写为:“宋因之,亦曰济南郡兴德军节度。”
  
  宋政和六年(1116),因齐州属兴德军节制,故齐州可以直接升为济南府。在北宋,国都、陪都,及皇帝诞生、居住、任职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一般都会改置为府。齐州因是宋英宗赵曙的潜藩之地,最终升为济南府。
  
  自1116年北宋设立济南府,至1913年民国政府废除府州建制,济南府存在了近800年。济南置府,确立了元明清以来的行政级别及城市格局,城市由此保持了数百年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