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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在“戒”不在“惩”

        新闻源

  近日,广东阳江龙源实验学校的学生就读须知曝光,其中明确“对犯错的学生适当使用鞭罚和罚站思过的惩戒方式,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同意,否则另择他校”,相关规定引发热议。
  
  媒体圈
  
  钱江晚报

  毋庸否认,教师用戒尺打学生曾是管教的一种手段,很多“熊孩子”能够改邪归正,戒尺也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时移世易,教育惩戒绝不是“棍棒底下出孝子”之类以挫伤孩子的人格和尊严为代价的责罚。
  
  教育是心灵的艺术,爱是教育的灵魂。无论怎么解释,都不能改变学校要求家长同意“鞭罚”犯错学生的违法事实。落实教育惩戒权,学校应该探索科学合理的惩戒方式,才能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南方都市报

  教育惩戒一直是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适当的惩戒可以帮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纠正不良行为,但惩戒的方式和尺度必须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和法律法规。如此校规折射出该校管理层缺乏依法治教、规范办学的基本意识,更缺乏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
  
  根据媒体报道,该校在当地办学规模较大、学业表现较为突出,但学业不是评价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学校应在尊重学生人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教育管理方式。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教育惩戒的规范化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