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本报 收藏报纸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我省发文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教师培训逐步形成“每人一课表”

        商报济南消息 为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省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持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出,明年,支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基本完善,支撑平台搭建完成,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到202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有效运行,形成契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可在全国推广复制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意见》要求,构建教师专业发展阶梯。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特点和专业成长规律,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模型,将教师的专业发展阶段划分为新任教师、新秀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为教师设计和提供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培训项目,促进教师拾阶而上、不断提升。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进阶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承接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分学段、分学科遴选认定一批名师培育机构。建立课程资源建设激励机制,支持省内外教师发展机构开发优秀教师培训项目,省级定期征集推广。
  
  同时,要推行教师自主选学。充分尊重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和生涯规划,改进教师培训方式,通过分阶段、分类型、分主题提供丰富多彩的培训内容,支持由教师个人或者以学校为单位自主选学,逐步形成教师培训“每人一课表”,增强培训精准性。调整教师培训必修与选学的内容结构,实现以自主选学为主体。更新完善山东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信息,无感化伴随式采集教师教学、教研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利用大数据手段为教师专业发展“画像”,作为培训课程资源科学供给的重要依据,为教师建立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全面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优化继续教育学分结构,5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培训,其中,市县级提供的培训不少于180学分,且市县组织的面对面培训合计不少于120学分,省级提供线上、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分;校级培训不超过120学分。参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优化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领域培训课程结构,根据培训课程的内容与方式确定学分系数,原则上专业理念与师德领域培训学分比例不低于10%。
  
  依托部分高校设立山东省教师发展中心,承担教师专业成长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培训组织等工作。加强教师培训项目质量管理,建立常态监测体系和定期评估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过程搜集教师培训数据,对各地各校教师培训实施及成效进行监测分析。组织专业机构对省级培训项目实施质量进行评估,每年选取部分项目开展跟踪质效评价。
  
  另外,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树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条件。幼儿园、中小学校要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将教师专业发展情况以及经费保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考核,对于成效显著的项目要给予表扬激励;对于成效较差的,要停止项目实施;对于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要立即停止项目实施,并给予通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等处理。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