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不能转”等问题
我省出台“16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11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山东科技大市场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分8部分、共16条具体措施,旨在系统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不能转、不敢用、没钱转”等突出问题。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王琳
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是整个科技创新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科技成果只有应用到产业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体现出价值。”吹风会上,省科技厅厅长孙海生表示,目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还存在“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不能转、不敢用、没钱转”等突出问题。“为系统解决上述问题,我省研究出台《若干措施》,共分8部分、16条具体措施,这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抓手。”
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是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针对科技管理人员担心科技成果定价不当、转化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带来的“不敢转”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推动高校院所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解决科技成果管理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要求之间的矛盾,为科技管理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同时,《若干措施》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着眼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针对确权、转化、激励等方面机制不活的问题,我们提出支持高校院所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解决成果转化资金不足的问题。并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支持高校院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使成果完成人拥有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整权益,能够自主决定如何转化。”孙海生说。
缩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距离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对接的过程。针对成果转化供需衔接不畅和转化效率不高等问题,我省启动山东科技大市场建设,着力打造集成果展示、技术交易、企业孵化、融资路演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市场化运作、实体化运行的科技大市场,搭建推动“四链”融合发展的资源汇聚平台,推动更多创新要素高度汇聚、精准匹配。“同时,我们将强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通过加强中试、熟化,缩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距离。”孙海生介绍。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韩震表示,省财政厅将围绕落实《若干措施》,重点做好激励、引导、赋能三篇文章,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据悉,我省推进放权赋权,着力构建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授权,由单位自主决策、自主转化,收入自主使用。进一步简化管理链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
此外,省财政厅强化财金联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深入打造“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政策体系,持续加强与银行、担保、保险、投资等机构的合作,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成果转化。
16条具体措施
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
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程序
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
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
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
深化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和激励机制改革
完善高水平技术经理人作用发挥机制
高标准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
加快中试基地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鼓励科技人才转移转化科技成果
鼓励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
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王琳
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是整个科技创新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科技成果只有应用到产业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体现出价值。”吹风会上,省科技厅厅长孙海生表示,目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还存在“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不能转、不敢用、没钱转”等突出问题。“为系统解决上述问题,我省研究出台《若干措施》,共分8部分、16条具体措施,这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抓手。”
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是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针对科技管理人员担心科技成果定价不当、转化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带来的“不敢转”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推动高校院所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解决科技成果管理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要求之间的矛盾,为科技管理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同时,《若干措施》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着眼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针对确权、转化、激励等方面机制不活的问题,我们提出支持高校院所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解决成果转化资金不足的问题。并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支持高校院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使成果完成人拥有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整权益,能够自主决定如何转化。”孙海生说。
缩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距离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对接的过程。针对成果转化供需衔接不畅和转化效率不高等问题,我省启动山东科技大市场建设,着力打造集成果展示、技术交易、企业孵化、融资路演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市场化运作、实体化运行的科技大市场,搭建推动“四链”融合发展的资源汇聚平台,推动更多创新要素高度汇聚、精准匹配。“同时,我们将强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通过加强中试、熟化,缩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距离。”孙海生介绍。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韩震表示,省财政厅将围绕落实《若干措施》,重点做好激励、引导、赋能三篇文章,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据悉,我省推进放权赋权,着力构建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授权,由单位自主决策、自主转化,收入自主使用。进一步简化管理链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
此外,省财政厅强化财金联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深入打造“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政策体系,持续加强与银行、担保、保险、投资等机构的合作,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成果转化。
16条具体措施
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
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程序
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
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
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
深化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和激励机制改革
完善高水平技术经理人作用发挥机制
高标准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
加快中试基地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鼓励科技人才转移转化科技成果
鼓励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
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