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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监控,很烦

        本月,南昌大学在全校教室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和录音设备的行为引发争议。最新的媒体报道显示,目前该校大部分教室一前一后安装了双摄像头。接受采访的一位南昌大学的大二学生说,“直到开学启用了才给我们发通知,听说是课下自习也录,有这个必要吗?”

  光明网

  大学校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因此摄像头的安装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如大型考试监控等。退一万步说,高校想通过新技术来实现在信息社会下的高效管理,那就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征求相关人群的同意。新技术确实给当下社会带来许多便利,但诸如教室加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宿舍查寝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手段的出现,使得大学生的隐私权边界不断被冲破。教会大学生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本就是大学教育的题中之义。当大学教室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无死角介入学生学习生活,学校自身还能否取得学生信任?

  南方都市报

  国家法治在不断进步,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立法更是在迭代式完善,作为社会文明传承与守望者,高等学校更有责任与义务在守法、护法层面为全民做表率。“很多学校都这样做”不是合法合规的代名词,法不责众更不是可以跳过必要法律程序的挡箭牌。如果说人脸识别运用到门禁系统还需要逐个明示同意开通的步骤,那么以高清摄像头为载体夹带人脸识别“私货”,则必然面临“知情—同意”法律程序的合法性拷问。全民知法守法是社会法治共识的基础,采购信息公开征求意见是学校管理现代化的反映,但在征求意见的内容中包裹了必须经过法律程序明示授权同意的人脸识别内容,需要直面能否贯彻依法治校理念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