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本报 收藏报纸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山东推动先进制造业扩量提质增效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于当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石晓在会上表示,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重点领域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和政策引导,协调解决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先进制造业扩量提质增效,保持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
  
  条例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突出我省制造业产业结构特点,具体明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规定开发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支持措施。多维度促进先进制造业生态化集聚,围绕“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建立健全先进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链长制和产业集群培育机制,规定构建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一体推进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加快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要素集聚、特色错位发展的集群发展格局。

  条例突出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提升。规定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核心技术攻关,健全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加强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投资引导和资金支持。聚焦数实融合,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明确了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的路径,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发展智能制造和智能化改造升级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