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
山东出台文件打破照护困局,系全国首次
济宁市微山县组织医护团队定期深入行动不便患者家中,提供有针对性的治疗和建议。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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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2025年年底前,依托省级养老管理平台,归集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建立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王琳
建设100家智慧养老院
吹风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树山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措施》,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文件。《措施》 提出,2025年年底前,依托省级养老管理平台,归集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建立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针对结果不互认,提出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间评估结果互认共享;入选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的县(市、区)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实现一次评估、结果共享。
为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措施》提出,主要从居家照护、社区照护、机构照护三个方面解决服务资源供需不匹配问题。居家照护方面,提出2025年年底前,全省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到9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15万户。社区照护方面,提出2027年年底前,全省培育300家规范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设立100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站点。机构照护方面,提出支持发展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100家达到标准规范的智慧养老院;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探索整体照护解决方案。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着力构建“精准化”政策扶持体系,健全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体系。同时,优化智慧赋能机制,建立省级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公安、人社、医疗、医保等信息数据共享。
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率达68%
《措施》提出,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兜底保障制度,探索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托养政策。我省健全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制度,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低保老年人生活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同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评估达到一定等级的额外发放护理补贴,惠及61万低保老年人。此外,我省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居家上门养老服务,2023年年底前,累计为13万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探索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资助有意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引导村(社区)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同时,聚焦失智老年人,《措施》提出,2026年年底前,在全省建设100个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全省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发展到1.5万张。聚焦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措施》提出,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具备失能照护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支持按需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支持县级敬老院按需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鼓励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134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
针对目前养老服务行业护理员队伍存在年龄偏大、后期不足等问题,《措施》 提出要加强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省开展以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认知障碍照护员等为重点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杨卫华介绍,人社部门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
职业人才教育培养方面,我省指导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等专业,支持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培育其成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预备队。目前,我省221所技工院校中,有134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培养方案侧重于养老护理方向,在校生34868人。
同时,我省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等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纳入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等参训人员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在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方面,《措施》明确,2026年年底前,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中长期照护师占比达到20%以上。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王琳
建设100家智慧养老院
吹风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树山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措施》,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文件。《措施》 提出,2025年年底前,依托省级养老管理平台,归集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建立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针对结果不互认,提出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间评估结果互认共享;入选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的县(市、区)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实现一次评估、结果共享。
为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措施》提出,主要从居家照护、社区照护、机构照护三个方面解决服务资源供需不匹配问题。居家照护方面,提出2025年年底前,全省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到9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15万户。社区照护方面,提出2027年年底前,全省培育300家规范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设立100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站点。机构照护方面,提出支持发展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100家达到标准规范的智慧养老院;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探索整体照护解决方案。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着力构建“精准化”政策扶持体系,健全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体系。同时,优化智慧赋能机制,建立省级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公安、人社、医疗、医保等信息数据共享。
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率达68%
《措施》提出,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兜底保障制度,探索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托养政策。我省健全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制度,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低保老年人生活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同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评估达到一定等级的额外发放护理补贴,惠及61万低保老年人。此外,我省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居家上门养老服务,2023年年底前,累计为13万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探索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资助有意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引导村(社区)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同时,聚焦失智老年人,《措施》提出,2026年年底前,在全省建设100个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全省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发展到1.5万张。聚焦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措施》提出,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具备失能照护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支持按需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支持县级敬老院按需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鼓励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134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
针对目前养老服务行业护理员队伍存在年龄偏大、后期不足等问题,《措施》 提出要加强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省开展以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认知障碍照护员等为重点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杨卫华介绍,人社部门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
职业人才教育培养方面,我省指导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等专业,支持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培育其成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预备队。目前,我省221所技工院校中,有134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培养方案侧重于养老护理方向,在校生34868人。
同时,我省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等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纳入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等参训人员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在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方面,《措施》明确,2026年年底前,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中长期照护师占比达到20%以上。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