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新增被执行人
企业回应:申请人恶意重复提起
商报济南消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日,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42.8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单县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
天眼查显示,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曾用名:山东省供水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成立于1989年,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俊福。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联系了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进行采访,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关于该执行信息,涉案款项我公司实际已经分期向申请人支付完毕。并表示,申请人恶意向单县法院重复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公司也于第一时间向单县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目前,该执行案件经单县法院调解,将于近期结案。”
据天眼查,从2008年至今,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共存22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包含山东省内济南、青岛、滨州、济宁等多地,被执行总金额约2419.62万元。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对此回复:“主要因上游企业和建设单位拖欠我公司工程款、材料款造成,目前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目前共对外投资了12家企业,包括山东海右重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城建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华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更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鹏欣水游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等。共参与招投标项目489次,客户包括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郓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
记者注意到,此前,该公司曾因存价格欺诈行为被警告罚款。据(济)市监处罚〔2021〕04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二条“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之规定,未将全部已售房源予以明确标示,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被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白鑫燚
天眼查显示,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曾用名:山东省供水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成立于1989年,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俊福。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联系了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进行采访,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关于该执行信息,涉案款项我公司实际已经分期向申请人支付完毕。并表示,申请人恶意向单县法院重复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公司也于第一时间向单县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目前,该执行案件经单县法院调解,将于近期结案。”
据天眼查,从2008年至今,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共存22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包含山东省内济南、青岛、滨州、济宁等多地,被执行总金额约2419.62万元。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对此回复:“主要因上游企业和建设单位拖欠我公司工程款、材料款造成,目前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目前共对外投资了12家企业,包括山东海右重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城建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华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更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鹏欣水游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等。共参与招投标项目489次,客户包括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郓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
记者注意到,此前,该公司曾因存价格欺诈行为被警告罚款。据(济)市监处罚〔2021〕04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二条“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之规定,未将全部已售房源予以明确标示,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被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白鑫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