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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全国立法空白

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
        商报济南消息 饲料是畜牧养殖的主要投入品,也是动物健康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1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畜牧局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对推动全省饲料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更好实现饲料产业的规范化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山东是饲料生产、使用大省,现有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380余家,约占全国的1/7,初步核算2023年饲料产量4714万吨,饲料工业产值2049亿元,均占全国的1/6。自2018年以来,山东饲料企业数量、产量、产值连续6年保持全国第一。
  会上,山东省畜牧局副局长李新表示,《办法》的公布实施填补了全国饲料地方立法的空白,是目前全国唯一一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地方性立法,为推动全国饲料产业的法治建设做了积极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

  《办法》共设置了7章39条,包括总则、许可实施、研制与生产、经营与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重点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许可、监管,以及对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如何保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实习生 张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