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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变更付款时间,否则终止合作且不退定金

潍坊一企业被疑实行霸王条款

        商报济南消息 “本来跟我说的是定金可以退还,结果现在又说出了一个新政策不给退了,这不是霸王条款吗?”近日,重庆市民陈先生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反映称,10月2日,自己到位于潍坊的山东红星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红星田园”)考察种植项目,考察结束后双方却因为定金问题产生了分歧。

  公开资料显示,红星田园于2021年5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芽苗菜、食用菌、大叶菜等农产品无土栽培,以及设备研发推广,法定代表人为李春健。据陈先生讲述,自己当时无意缴纳定金,但该公司一名刘姓业务人员告诉他如果以后不想做可以退还定金,最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自己向该公司缴纳了1000元定金,并签订采购合同。

  然而,在签合同后不久,陈先生收到该公司通知,称11月10日前必须补足尾款,否则将终止合作,定金也不再退还。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陈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中注意到,11月1日,红星田园发布的《红星田园关于对定金客户的处理意见通知》显示,由于定金客户长期占据市场名额而不能推进项目进行,公司决定整顿市场。定金客户需在2023 年11月10日前补足尾款,公司安排发货及教学事宜,没时间来公司的客户可以线上教学。截至2023年11月10日,没有补足尾款的定金客户公司将终止合作,所支付定金不退。

  “之前他们表示销路不用我们管,后来又说让我自己开拓市场,销路如果有保证的话我是可以不退定金,并且补足尾款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之所以想要退回定金,一方面是因为担心销路没有保障,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该公司更改付尾款时间,而资金未筹集到位。

  记者注意到,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对于付尾款的时间并未作出明确约定,而是以手写方式约定“合同定金壹仟元,尾款玖仟捌佰元发货前付清。”

  陈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致电红星田园,接线人李先生表示,无法退还定金。“他当时是签了合同,也在我们公司学习了,当时都有学习派工单。”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陈先生已在该公司学习,定金很难退回。“我们的课程正常是要收3000块钱的,如果他不交定金的话,我们也不可能让他学习。如果要退款的话,那之后他就走法律程序吧。”

  “学几天我也不知道,反正他是已经学习了。”当记者问及陈先生具体的学习时长时,李先生表示无论学习几天都无法改变陈先生在其公司学习过的事实。

  而对于自己参加了红星田园学习的说法陈先生并不认同。“我就在那待了一上午,看了一下种子怎么装盘。”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当时是参观考察,事后也没有拿到任何学习资料,至于学习派工单自己当时并不知道用途是什么。

  红星田园单方面对合同约定付款时间进行变更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该公司在其业务人员曾向陈先生承诺定金可退的情况下不退还定金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解上述问题,记者联系到了法律从业人员马先生。

  “合同内容比较不利于乙方。”马先生告诉记者,合同本身无明确约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对方履行相关义务,乙方可支付尾款后向对方要求培训及发货,甲方也可在具备培训及发货条件后要求乙方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达成合作时,前期一些营销话术,应当落于纸面上,否则就很难在诉讼、仲裁中得到支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