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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检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9家

济南强化重点产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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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部署以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严控风险隐患,严查大案要案,狠抓能力建设,推动巩固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全市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 通讯员 赵洪涛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强化重点产品监管。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疫苗、血液制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疗美容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儿童及特殊化妆品、既往发现问题较多企业、网络销售环节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市164家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医疗机构全部入驻追溯平台。市级60家规范化药房示范单位,目前建设完成52家,达到87%。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春雷二期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处置,严厉打击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源头治理管控。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净源行动”专项整治,对全市在产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中药制剂配制源头质量监管。严格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截至9月,共检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9家。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围绕个体诊所、单体药店等重点对象,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等渠道,广泛收集各类风险,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坚持风险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药械化风险会商,积极精准研判,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梳理、调查和处置,切实让监管走在风险前面。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市区(县)一体化执法机制。支队业务大队与各区(县)局结对,靠前指导、驻点帮办、实战带训,帮助基层执法机构解决问题80余项,形成“合理分工、上下协同、相互支援、资源共享”的一体化执法机制。

  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设立行刑衔接办公室,与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办公、联合建队、联合研判、联合打击,建立起早衔接、早介入、早通报、早移交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向公安机关出具产品认定意见6份,移送案件1件、协调送检涉案药品9批,召开例行联席会议3次,组织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三方座谈1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

  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创新医药服务。济南市医药创新服务中心运行以来,策划“送政策进园区送服务进企业”系列主题服务活动,已开展4期,惠及药品相关企业百余家,对企业开展“问诊式”调研,建立服务清单,确定针对性服务措施,加强对有关企业和产品注册、备案事项的服务指导。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执法装备、应用软件、执法能力迭代升级,组建电子取证专班,打造全省电子取证示范基地,提升执法办案数字化水平。建立月度案例培训机制,强化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实务培训,以案教学、以学促干,已举办8期,累计培训近2000人次。

  促进监管能力提升。举办济南市首届药品检查员职业技能竞赛,全力备战全省竞赛,加强GSP检查员队伍建设,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实践培训暨示范观摩活动,举办化妆品安全性监测技术培训班,查训结合、以训促查,形成学知识、比技能、争先进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