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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上新 可作为购房首付

济南公积金政策又上新,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巨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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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公积金就能支付购房首付款!”9月15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明确支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购房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消息一出便再次登上热搜,引发了不小的关注。部分网友询问,啥时候才能轮到自己的城市。“一定程度上能冲抵部分刚需人群的购房压力,是好事!”部分受访对象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千慧

  公积金政策上新

  15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型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与此同时,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发布了《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试行)》。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配偶应一次性共同提交申请,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金额不足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的,剩余部分需购房人自行补齐。已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金额可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已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不能再按购买本套房产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政对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条件也有明确规定。除了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外,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也可进行提取。同时,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存量住房,且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也可进行提取。此外,所购住房不在上述区域内,或者未申请办理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住建部门监管账户支付首付款业务的,可在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或存量住房交易过户后,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首付款。

  有利于降低购房者压力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近期济南购房支持政策密集出台。而此次允许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加入”政策组合拳,不仅加大了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也提高了公积金使用效率。“此前对于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作首付,引起了市民广泛讨论。而此次政策一出,有望加速市民购房的积极性。”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一工作人员说道。

  “对于我来说,公积金里的钱大多数都躺在账户里,有些甚至从来没动过。公积金里的钱通过另一种方式转化出来,买房能减轻不小的经济负担。”在济南一家央企上班的郝红(化名)告诉记者,从2020年开始,她就从江西老家来到济南上班,原本还担心首付凑不起来,现在新政一出,可缓解了自己不少负担,也进一步提高了她买房的信心。

  “这样一来,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有利于减轻前期资金周转压力,对于意愿减少贷款支出的购房者来说,也增加了可支付的首付比例。”有业内专家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允许其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助于住房需求的释放。“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支持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城市或继续扩围。”业内人士预测,未来,更多城市或将持续跟进此政策,对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也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