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电诈?三不要、两严禁、一配合!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群众防不胜防,特别是部分群众预警后又上当受骗,造成了个人财产损失。”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刘兆勇呼吁和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做到“三不要、两严禁、一配合”。
●一要做到“三不要”,谨防上当受骗。不要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绝不点击陌生链接。不要相信所谓安全银行账户,参与任何非正规渠道投资理财。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对要求网络转款的要多次核实身份,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做到“两严禁”,避免成为帮凶。严禁出租、出借、出售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和QQ微信等社交账号。严禁协助他人架设具备群呼、群发功能的非法通讯设备。凡发现上述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三要做到“一配合”,抓好预警劝阻。如果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和民警上门预警劝阻,请务必积极配合,并按照民警提示要求,严格按流程保存证据,卸载、删除涉诈APP、网站、社交平台,真正切断与诈骗分子的所有联系渠道,确保不受骗。
●一要做到“三不要”,谨防上当受骗。不要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绝不点击陌生链接。不要相信所谓安全银行账户,参与任何非正规渠道投资理财。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对要求网络转款的要多次核实身份,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做到“两严禁”,避免成为帮凶。严禁出租、出借、出售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和QQ微信等社交账号。严禁协助他人架设具备群呼、群发功能的非法通讯设备。凡发现上述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三要做到“一配合”,抓好预警劝阻。如果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和民警上门预警劝阻,请务必积极配合,并按照民警提示要求,严格按流程保存证据,卸载、删除涉诈APP、网站、社交平台,真正切断与诈骗分子的所有联系渠道,确保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