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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失业,不是拒绝抚养的理由

        商报济南消息 夫妻离婚后,又双双失业,孩子谁来抚养?一时间,孩子成了他们的一大难题,两方都以丧失经济来源为由推脱抚养义务,面对这种情况,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委托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5月31日,槐荫区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该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公布。

  郑峰(化名)与秦芳(化名)协议离婚时,女儿由男方抚养。但郑峰以其失业、丧失经济来源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由秦芳直接抚养。秦芳到庭后也陈述自己目前无工作,且患有疾病,父母双方均不愿意直接抚养孩子。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还委托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此过程中,双方均认识到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终,两人均表示会积极履行作为父母抚养的义务。

  承办法官表示,抚育、教育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案中,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但因自身条件限制,都想逃避责任,不愿意直接抚养孩子,未能尽到为人父母的应尽义务,也背离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本案通过委托第三方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父母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使两人转变了思想观念,承诺承担履行抚养教育孩子的法定责任。委托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有利于践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初衷,引导教育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营造和谐融洽的良好家庭环境。

  发布会上,槐荫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向荣介绍,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2日挂牌成立济南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并与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深度协作,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出台了《关于共建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意见》《家庭教育指导站工作规范》等文件。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槐荫区人民法院发出济南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至今共指导案件200余件,服务当事人200余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7份,帮助5名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社会。此外,槐荫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自成立以来,开启德润少年心、法安未来梦“槐荫少年”法治护航行动,组织从事家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及法官助理通过网络视频、现场授课等方式,向辖区内的中小学师生、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开展20余场讲座,进行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槐荫区人民法院还成立反家暴防治联盟,构建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余份,有效保护了家庭中弱势一方的人身安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