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本报 收藏报纸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老人误点链接被盗刷存款 能否起诉银行索赔?

        商报济南消息 2008年,老李在某银行办理银行卡一张,该卡一直正常使用。近日,老李给别人转款时却发现账户里少了4万元,赶紧去银行查流水,才明白原来遇到了电信诈骗,银行卡被盗刷。老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该刑事案件尚未侦破。老李以储蓄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4万元,老李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两年前,老李收到不明号码发送的短信,内容为“【工商局】您的营业执照信息该更新为电子版,为了您的正常营业,请11月2日前点进某某网址认证,延时将自动销户!”。老李误以为是正常业务,便点开链接,按照要求的步骤进行操作,并输入了银行卡的相关信息,但实际上,在点开链接后进入了钓鱼网站,老李未加识别将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提供给了不法分子,致使不法分子盗取信息后成功激活移动支付卡,并进行非接触式无卡交易,分八次取走老李账户的4万元存款。

  法院认为,本案中,老李银行卡被盗刷系因未经核实点击不明链接,多次泄露银行卡重要信息,未尽到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的义务,对其银行卡被盗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银行与老李系储蓄合同关系,银行负有对持卡人的账户资金、交易安全等提供安全设备和技术平台等重要义务。事发时,老李年近60岁,银行账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首次建立业务关联,银行在未对老李开通移动支付业务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也未就客户进行多重身份鉴别的情况下即为老李开通移动支付设备,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因此该银行对老李银行卡被盗刷也负有一定责任。庭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一次性赔偿老李部分损失。

  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靳先香提醒银行卡持卡人,紧绷反诈这根弦,侥幸好奇不可有,不明信息不理会,不明链接更不点;确有疑虑先核实,官网查询或报警,加倍小心不为过,守好自己钱袋子。并提醒银行要谨慎为持卡人开通移动支付业务。为持卡人开通移动支付业务前,应对客户的技术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履行告知持卡人银行卡具有或者可以开通移动支付功能义务;开通移动支付业务时,要以物理网点验证客户身份为主,确需通过电子渠道验证和辨别客户身份的,要采用多因素验证方式验证客户身份。另外,银行可以定时给客户发送防诈骗的短信以示提醒,采取多重措施保障持卡人交易安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