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之争靠“焊死”终结?
“焊死车位维权,本不该“用魔法打败魔法”。新京报评论直言,对于“霸停”我们还欠缺有效的、有震慑力的手段,还需要执法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发力。因此,让法律长出“牙齿”,“霸停”现象才会从我们身边走开。没有了“霸停”的因,极端维权的果自然将不复存在。
近日,“女子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无奈直接焊死”的话题登上热搜。起因是湖南长沙一小区刘女士自购停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多次沟通无效,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之后竟要求刘女士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刘女士多次向物业投诉,甚至报警处理,但均未能让对方挪车,一气之下,刘女士直接将自家车位焊上铁栏杆,将对方车原地封死。
“占了别人的车位自己还有理了!”“支持这位业主的做法!不仅要让对方道歉,还要对方赔偿停车费的钱!”事件曝出后,网上吃瓜群众直接“哇声”一片,有不少点赞支持的,甚至还有支招的。刘女士明确表示,对方必须道歉,否则甭想将车挪出;而对方也不让步,反而认为车位业主是非法锁车,坚称不会道歉。
面对“霸停”,舆论似乎是一边倒,但也有不少网友担心刘女士如此过激的做法,是否涉嫌过度维权?是否违法?
首先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头条号法律认证作者@安律说法表示:霸停行为实际上损害了权利人对车位的正常使用,造成了财产损失,故对拒不改正的“霸停者”不妨给予拘留、罚款。
多方律师也进行了解读:北京谭敏涛律师对媒体表示,车主如果因占用他人购买的私家车位,侵害了业主物权,因占用车位停车给业主带来的损失,车主应该负责;河南付建律师认为,如果车辆是在公共街道上占用道路,其他车主联系不到该车辆车主,可以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挪车,此外,业主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理裁决,强制执行,解决矛盾。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2亿辆,驾驶人达5.1亿人,每年新登记机动车3400多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900多万人,总量和增量均居世界首位。当下如此多的“车位之争”“车位拉锯战”轮番上演,可见车多位少的矛盾愈发凸显。
现实中,贴标语、刷浆糊、泼垃圾、扎轮胎、加地锁,甚至直接叫铲车将占位车扔河里……各种过激甚至违法行为轮番上演、花样百出,似乎永远是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为何这些“霸停者”会如此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赖着”不走,说白了,对于被侵权者而言,维权太难,若诉诸法律,不仅成本高昂,且时间漫长;而对于侵权者来说,侵权成本太低。在这个背景下,你再强调要“理性维权”,恐怕大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毕竟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作为旁观者怎么说都可以。
但是这些“快意恩仇”“鱼死网破”的一系列“报复”操作,是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似很解气,实则导致矛盾升级、冲突加剧,最终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随着舆论的发酵,长沙这场停车纠纷已然发展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局面完全失控,已经演变为闹剧,甚至升级为网暴。
目前,占位车主的个人信息被网友“人肉”出来,网上各种谴责、谩骂不断,就连她之前的工作单位也卷入舆论风暴中,无奈只能发布“特别声明”,强调其已离职。最过分的是,一张与占位车主相似的照片被疯传,无辜人受到莫名牵连。
截至目前,占用车位的车子仍未解封!当事停车场变成网红打卡地,一些人天天来参观,还有搞直播实时报道动态的。“现在局面控制不住了,先让事情缓几天。”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刘女士和占位车主双方都始料不及。
那么,到底如何终结这个尴尬局面,不少媒体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焊死车位维权,本不该“用魔法打败魔法”。新京报评论直言,对于“霸停”我们还欠缺有效的、有震慑力的手段,还需要执法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发力。因此,让法律长出“牙齿”,“霸停”现象才会从我们身边走开。没有了“霸停”的因,极端维权的果自然将不复存在。
填补规则漏洞,莫让好人吃亏。钱江晚报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最后要靠鱼死网破来解决问题,那一定是规则出了问题。焊死霸停车辆的维权无奈应有破解之道。光明网评论建议,这种侵犯个人权利的霸停,主观恶意及危害后果不亚于在公共道路上违章停车,故有必要考虑将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对其进行联合惩戒。唯有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全面发力,切实构建起法律之网,方可让潜在的破坏规则者有畏惧之心,减少霸停现象。
综合这些说法,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遇到“霸停”,执法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必须联合发力,让“霸停者”不敢停,让被侵权者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维权,前提是,必须让法律长出“牙齿”才是正解。
◎潘愈
近日,“女子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无奈直接焊死”的话题登上热搜。起因是湖南长沙一小区刘女士自购停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多次沟通无效,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之后竟要求刘女士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刘女士多次向物业投诉,甚至报警处理,但均未能让对方挪车,一气之下,刘女士直接将自家车位焊上铁栏杆,将对方车原地封死。
“占了别人的车位自己还有理了!”“支持这位业主的做法!不仅要让对方道歉,还要对方赔偿停车费的钱!”事件曝出后,网上吃瓜群众直接“哇声”一片,有不少点赞支持的,甚至还有支招的。刘女士明确表示,对方必须道歉,否则甭想将车挪出;而对方也不让步,反而认为车位业主是非法锁车,坚称不会道歉。
面对“霸停”,舆论似乎是一边倒,但也有不少网友担心刘女士如此过激的做法,是否涉嫌过度维权?是否违法?
首先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头条号法律认证作者@安律说法表示:霸停行为实际上损害了权利人对车位的正常使用,造成了财产损失,故对拒不改正的“霸停者”不妨给予拘留、罚款。
多方律师也进行了解读:北京谭敏涛律师对媒体表示,车主如果因占用他人购买的私家车位,侵害了业主物权,因占用车位停车给业主带来的损失,车主应该负责;河南付建律师认为,如果车辆是在公共街道上占用道路,其他车主联系不到该车辆车主,可以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挪车,此外,业主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理裁决,强制执行,解决矛盾。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2亿辆,驾驶人达5.1亿人,每年新登记机动车3400多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900多万人,总量和增量均居世界首位。当下如此多的“车位之争”“车位拉锯战”轮番上演,可见车多位少的矛盾愈发凸显。
现实中,贴标语、刷浆糊、泼垃圾、扎轮胎、加地锁,甚至直接叫铲车将占位车扔河里……各种过激甚至违法行为轮番上演、花样百出,似乎永远是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为何这些“霸停者”会如此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赖着”不走,说白了,对于被侵权者而言,维权太难,若诉诸法律,不仅成本高昂,且时间漫长;而对于侵权者来说,侵权成本太低。在这个背景下,你再强调要“理性维权”,恐怕大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毕竟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作为旁观者怎么说都可以。
但是这些“快意恩仇”“鱼死网破”的一系列“报复”操作,是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似很解气,实则导致矛盾升级、冲突加剧,最终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随着舆论的发酵,长沙这场停车纠纷已然发展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局面完全失控,已经演变为闹剧,甚至升级为网暴。
目前,占位车主的个人信息被网友“人肉”出来,网上各种谴责、谩骂不断,就连她之前的工作单位也卷入舆论风暴中,无奈只能发布“特别声明”,强调其已离职。最过分的是,一张与占位车主相似的照片被疯传,无辜人受到莫名牵连。
截至目前,占用车位的车子仍未解封!当事停车场变成网红打卡地,一些人天天来参观,还有搞直播实时报道动态的。“现在局面控制不住了,先让事情缓几天。”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刘女士和占位车主双方都始料不及。
那么,到底如何终结这个尴尬局面,不少媒体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焊死车位维权,本不该“用魔法打败魔法”。新京报评论直言,对于“霸停”我们还欠缺有效的、有震慑力的手段,还需要执法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发力。因此,让法律长出“牙齿”,“霸停”现象才会从我们身边走开。没有了“霸停”的因,极端维权的果自然将不复存在。
填补规则漏洞,莫让好人吃亏。钱江晚报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最后要靠鱼死网破来解决问题,那一定是规则出了问题。焊死霸停车辆的维权无奈应有破解之道。光明网评论建议,这种侵犯个人权利的霸停,主观恶意及危害后果不亚于在公共道路上违章停车,故有必要考虑将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对其进行联合惩戒。唯有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全面发力,切实构建起法律之网,方可让潜在的破坏规则者有畏惧之心,减少霸停现象。
综合这些说法,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遇到“霸停”,执法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必须联合发力,让“霸停者”不敢停,让被侵权者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维权,前提是,必须让法律长出“牙齿”才是正解。
◎潘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