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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岁老人意外受伤 法官积极协调上门鉴定

        商报济南消息 为积极发挥司法辅助职能,主动协调处理案件,近日,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主动协调山东某司法鉴定所,上门为一位93岁高龄的老人做人身伤害情况鉴定。

  在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93岁高龄的老人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严重伤害,经治疗结束仍无法正常生活,老人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要求对本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走不便且家庭比较困难,商河县人民法院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积极与山东某司法鉴定所协调,要求其上门为老人进行司法技术鉴定。这样可避免老人及家人的往返劳顿之苦,也减少了一定的交通费用。同时司法技术人员积极向鉴定所负责同志反映老人的家庭实际状况,协调对五百元出诊费给予全部免费处理。

  随后,司法技术室人员协同鉴定所人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查体检验,顺利做完伤情鉴定的所有程序。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既是一项公益活动,也是一份社会责任。近年来,商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把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及服务质量作为司法鉴定首要任务,为弱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鉴定援助服务,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陈宜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