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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清算助力市场生态焕新

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商报济南消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探索以“公益清算”方式推动“吊销未注销”等经营异常企业彻底退出市场,从而优化资源配置,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面对众多待出清市场主体,为进一步提高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运行质效,长清法院创新“1+3”工作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条主线,聚焦机制、信息、队伍三大抓手,推动公益清算破局见效。
  
  长清法院落实“项目赋能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主动向长清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积极争取力量支持,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吸纳全区10家政府职能部门成立领导小组,保障“公益清算”一体推进高效衔接。研究制定公益清算案件办理指引、案件审理操作规程,明确法院、政府、破产管理人各方职责和案件办理规范,为公益清算有序稳妥开展提供遵循。选派4名审判业务骨干参与的同时,长清法院还通过竞争谈判,建立管理人库,积极与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接沟通,力争在该协会援助资金中解决部分清算费用和管理人报酬,保障“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良性运转。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数据库,实现企业工商、税务、人社、医保信息与公益清算申请同步提交,极大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创新打造智慧化办案平台,实现500家以内企业信息一键查询,被评为济南市数字法治典型案例。
  
  近三年来,长清法院妥善审结2200余件公益清算案件,推动105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共计减少虚存注册资本32亿元。“公益清算”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极大释放市场资源,相关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中国市场监管报》宣传报道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推广。
  
  下一步,长清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便民利企为根本宗旨,深耕“公益清算”改革实践,着力破解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出清难题,促进要素资源有序流转配置,以司法力量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邢烁 陈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