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钱”越来越好用了
“公积金除了买房,还能怎么用?”这个问题,今后有了更多答案。9月20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施行。从“买房专用”到覆盖“租、购、修、养”全链条,从单位职工专享到个体户、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也能自愿缴存,从“跑断腿”到“指尖办”……《决定》究竟改了什么?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利好?
“以前感觉公积金只能用来还房贷,以后连物业费都能付了,这笔钱一下子‘活’了。”家住北京的何女士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对她来说,《决定》改的不仅是账户使用范围的扩展,更是每月生活开销的切实减负。
何女士的感受,正是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变化。《决定》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包括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提取情形由原有的6种拓展为9种,新增的3项为:装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从“买房专用”到“居住全场景”,改变的不仅是提取清单,更是让公积金真正服务于“安居”而非仅仅是“购房”。
“以前觉得公积金是‘有单位的人’才能享的福,轮不到我们。”在北京跑了一年多外卖的刘师傅说,“以后可以自愿交了,我打算去了解一下。”
刘师傅的期待,源于此次修订的另一大突破——将覆盖面扩大到灵活就业群体。《决定》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这一调整,呼应了就业市场的深刻变革。随着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日益壮大。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杰认为,此举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彰显制度普惠底色,服务共同富裕长远目标。
制度好了,还得落地好。过去,提取公积金要单位盖章、开证明,贷款审批一等就是半个月,跨城转移接续更是“跑断腿”。《决定》在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直击痛点的“硬招”。
先从“减材料”入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无需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这意味着,提取公积金从此告别“单位盖章”。
材料瘦身之外,审批速度也提了上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到10日。对于正赶着签约、急着凑首付的家庭来说,早5天拿到钱,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如果说前两项改革解决的是“繁”和“慢”,那么第三项则瞄准了“远”——异地办理的麻烦。《决定》要求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这让跨城就业的人少了后顾之忧,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掉了一个隐形“路障”。
这些变化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福利。湖北孝感的彭女士想在本地买房,丈夫的公积金却在武汉缴存。她原以为要“孝感、武汉两头跑”,没想到武汉“8+1”都市圈内公积金已实现“互认互贷、通用、自由转”,在孝感市孝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就办完了公积金共同贷款和扣款手续。她感慨:“孝汉通办真是办到了我们老百姓的心坎上!”
从“减材料”到“缩时限”,从“跨省通办”到“秒办秒批”,减的是群众跑腿的麻烦,增的是制度落地的温度,让公积金从“能办”走向“好办、快办”。
一系列改革举措,正让这笔“安居钱”变得越来越好用、越来越贴心。服务改进和深化的背后,是制度对安居需求的持续回应,是民生底色的不断鲜明。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以前感觉公积金只能用来还房贷,以后连物业费都能付了,这笔钱一下子‘活’了。”家住北京的何女士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对她来说,《决定》改的不仅是账户使用范围的扩展,更是每月生活开销的切实减负。
何女士的感受,正是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变化。《决定》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包括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提取情形由原有的6种拓展为9种,新增的3项为:装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从“买房专用”到“居住全场景”,改变的不仅是提取清单,更是让公积金真正服务于“安居”而非仅仅是“购房”。
“以前觉得公积金是‘有单位的人’才能享的福,轮不到我们。”在北京跑了一年多外卖的刘师傅说,“以后可以自愿交了,我打算去了解一下。”
刘师傅的期待,源于此次修订的另一大突破——将覆盖面扩大到灵活就业群体。《决定》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这一调整,呼应了就业市场的深刻变革。随着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日益壮大。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杰认为,此举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彰显制度普惠底色,服务共同富裕长远目标。
制度好了,还得落地好。过去,提取公积金要单位盖章、开证明,贷款审批一等就是半个月,跨城转移接续更是“跑断腿”。《决定》在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直击痛点的“硬招”。
先从“减材料”入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无需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这意味着,提取公积金从此告别“单位盖章”。
材料瘦身之外,审批速度也提了上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到10日。对于正赶着签约、急着凑首付的家庭来说,早5天拿到钱,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如果说前两项改革解决的是“繁”和“慢”,那么第三项则瞄准了“远”——异地办理的麻烦。《决定》要求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这让跨城就业的人少了后顾之忧,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掉了一个隐形“路障”。
这些变化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福利。湖北孝感的彭女士想在本地买房,丈夫的公积金却在武汉缴存。她原以为要“孝感、武汉两头跑”,没想到武汉“8+1”都市圈内公积金已实现“互认互贷、通用、自由转”,在孝感市孝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就办完了公积金共同贷款和扣款手续。她感慨:“孝汉通办真是办到了我们老百姓的心坎上!”
从“减材料”到“缩时限”,从“跨省通办”到“秒办秒批”,减的是群众跑腿的麻烦,增的是制度落地的温度,让公积金从“能办”走向“好办、快办”。
一系列改革举措,正让这笔“安居钱”变得越来越好用、越来越贴心。服务改进和深化的背后,是制度对安居需求的持续回应,是民生底色的不断鲜明。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