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本报 收藏报纸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我国对成品油价格实施调控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8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美伊冲突再度升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的冲击,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我国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
  
  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自9月1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应上调435元、42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260元、250元。
  
  据了解,本次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应分别上调435元、420元,实际分别上调260元、250元,少涨175元、170元,折合92号汽油、0号柴油每升分别少涨0.14元、0.15元,少涨40%左右。初步测算,私家车加满一箱油可少支出7元;大货车加满一箱油可少支出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