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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

        2日,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发布,据介绍,新版分组方案分组更加精细化。ADRG核心分组从2.0版的409组增加到492组,增加83组;DRG 细分组从634组增加到825组,增加了191组。这好比把原来混装在一个“大筐”里的病例,按照更细致的标准拆分到了不同的“小篮子”里,更加贴合临床实际。
  
  二是更加重视“一老一小”的特殊性。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同时儿童、产妇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也日益受到重视。3.0版针对小于6岁和大于等于70岁的病例进行了细分,占全部DRG组的十分之一,无痛分娩也有了独立的3个支付分组,此举是对“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健康需求的积极回应,也是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此外,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根据客观发生的历史费用、基于患者群体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的“控费”手段和目的,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病例都不超过支付标准。同时,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也不要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简单粗暴地将“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让医生承担,从而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希望广大医疗机构能够和医保部门携手并肩,将病种付费作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质效的工具和手段,实现医保、医疗高质量发展。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