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楼市新政迭代升级
现房销售可提前锁客,房贷延后减负落地
日前,多部门集中发布房地产领域重磅文件,稳步推行现房销售、房贷最长可延至40年、竣工备案后再发放按揭贷款、全面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等一系列新规正式亮相,从供给端重塑行业开发逻辑,从需求端守护购房者权益。“这场制度变革告别过去高周转的开发逻辑,将重塑房企经营逻辑、市场预期与居民置业选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常务副会长、研究员柴强表示,新规打破大众对现房销售的传统误区,通过灵活的定金模式稳定市场交易。同时,优化信贷规则、前移风险防线,将楼盘建设交付风险更多归于企业端,切实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与置业风险,推动楼市良性平稳转型。
近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出台的2026版楼市新政全面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涵盖住房销售制度改革、信贷规则优化、房企融资支持等多重重磅举措。其中,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对住房销售改革作出细化规定,明确新出让土地项目以及已出让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实行现房销售;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则鼓励企业实施现房销售,整体坚持“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不搞“一刀切”,保障改革平稳过渡。
“本轮改革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后的必然选择。”柴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如今房地产市场已经告别住房普遍短缺、需求旺盛的阶段,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供大于求成为现实,老百姓的居住需求也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行业转型迫在眉睫。在柴强看来,以往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三高”开发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房地产行业正从“增量时代”大步迈向“存量时代”,发展主线由新房开发建设逐步转向存量运营管理,房企数量与规模合理回落,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正常现象。
“不少市民认为现房销售是‘房子全部建好才能卖’,其实并非如此。”柴强解释道,新规创新设置现房销售定金制,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企就可以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并非要等到房屋完全建好才能够接触客户。记者注意到,和以往预售模式不同,新政下的现房交易无需购房者前期垫付大额首付、背负房贷,仅需缴纳少量定金即可锁定房源与房价。待楼盘完全建成、完成竣工备案,达到正式交付销售条件后,再办理首付缴纳、按揭贷款等后续流程。“对开发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定金提前锁定意向客户,降低项目未来的市场销售风险;对购房者来说,可以提前锁定房源与房价,减少后期房价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规避部分交易风险。”柴强补充道。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杨千慧
近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出台的2026版楼市新政全面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涵盖住房销售制度改革、信贷规则优化、房企融资支持等多重重磅举措。其中,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对住房销售改革作出细化规定,明确新出让土地项目以及已出让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实行现房销售;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则鼓励企业实施现房销售,整体坚持“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不搞“一刀切”,保障改革平稳过渡。
“本轮改革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后的必然选择。”柴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如今房地产市场已经告别住房普遍短缺、需求旺盛的阶段,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供大于求成为现实,老百姓的居住需求也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行业转型迫在眉睫。在柴强看来,以往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三高”开发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房地产行业正从“增量时代”大步迈向“存量时代”,发展主线由新房开发建设逐步转向存量运营管理,房企数量与规模合理回落,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正常现象。
“不少市民认为现房销售是‘房子全部建好才能卖’,其实并非如此。”柴强解释道,新规创新设置现房销售定金制,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企就可以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并非要等到房屋完全建好才能够接触客户。记者注意到,和以往预售模式不同,新政下的现房交易无需购房者前期垫付大额首付、背负房贷,仅需缴纳少量定金即可锁定房源与房价。待楼盘完全建成、完成竣工备案,达到正式交付销售条件后,再办理首付缴纳、按揭贷款等后续流程。“对开发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定金提前锁定意向客户,降低项目未来的市场销售风险;对购房者来说,可以提前锁定房源与房价,减少后期房价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规避部分交易风险。”柴强补充道。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杨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