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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商务局、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认领涉案车辆的公告

        近年来,我市在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工作中,依法查扣一批涉案车辆,现部分车辆(详情见附件)暂未联系到车辆所有人及相关涉案当事人。请相关车辆所有人、涉案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认领手续并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531—62356330。
  
  公告期满后,若无单位或个人前来认领涉案车辆的,有关执法机 关将依据济南市财政局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落实罚没物品处置规程(试行)的实施意见》(济财综﹝2023﹞34号)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涉案车辆清单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