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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进校园“警”心呵护伴成长

济南交警和孩子聊聊“头”等大事
        商报济南消息 “佩戴安全头盔的时候,随便扣在头上不系卡扣,算不算正确佩戴呀?”“乘坐小轿车的时候,除了驾驶员,后排乘客也需要系安全带吗?”3月30日上午,在济南市大明湖小学的活动室里,面对一个个交通安全问答,学生们踊跃回答。为切实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培养良好出行习惯,在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济南市历下区教体局、济南市大明湖小学,共同举办“小小的头盔安全的守护”主题宣传活动。

  “大家一定要牢记佩戴安全头盔的12字口诀——前后戴、水平戴、左右摇、不晃动。”活动现场,民警演示了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并邀请学生上台实操,及时纠正“戴而不系”“尺寸不符”等常见错误。
  
  随后,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历下区大队与济南市大明湖小学签署《警校共建协议书》,与会领导为“交通安全校园宣讲员”颁发聘书。“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致力于将‘一盔一带’的口号,转变为刻在学生骨子里的良好习惯。”济南市大明湖小学校长李宏介绍,学校依托“警校家”构建三级护学岗位机制,开展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大队部还推行奖章激励机制,为每位正确佩戴头盔的同学送上小奖励。她还特别感谢交警同志:“他们定期走进校园,给孩子带来专题讲座,用生动的案例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下一步,学校将联合多部门携手共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济南市大明湖小学教师郭亚楠分享了班级交通安全教育的实践经验:“我在班里设立安全轮值小管家,每天安排不同孩子到校门口值守,提醒小伙伴戴好头盔,规范出行。看着小管家们一本正经的样子,我打心里觉得欣慰。”济南市大明湖小学学生闫一凡向记者分享收获:“今天我得知,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乘坐摩托车,今后我会让爸爸改骑电动自行车来送我上学。”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历下区大队宣传科科长王芳表示,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历下区大队将推广沉浸式宣讲模式,充分发挥“警校家”联动作用,将短期活动转化为长效机制,组建多群体交通安全宣讲团,在历下区中小学开展巡回宣讲,通过真实事故案例讲解,帮助师生、家长排查安全隐患,强化交通法规意识,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切实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张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