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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犯罪集团案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据新华社电 2025年11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贩卖、制造毒品、绑架、开设赌场等罪,判处白家犯罪集团案白所成、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等5人死刑。一审宣判后,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以白应苍等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地区实施电诈、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强迫卖淫等犯罪,涉赌、诈等资金290余亿元,造成6名中国公民死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应苍组织、领导白家犯罪集团,武装庇护电诈犯罪集团实施犯罪,被告人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电诈犯罪集团或团伙实施犯罪。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死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宣判并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