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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了“最低票价”反而多花钱?

        打开在线旅游平台选购机票、火车票时,你是否总被页面醒目位置的“最低价”吸引?下意识点击最低价,结算时却发现实际支付金额高于标价。殊不知,这正是平台精心设计的“新套路”。

  “看似最便宜,实则更昂贵”。部分平台瞄准用户“比价选低”的消费习惯,通过“价格诱导”策略引导点击。例如,在某订票APP上,系统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后,页面最低价显示为698元,可到了结算环节,这个票价还要加上被捆绑的61元延误礼包,即便减去平台给的27元优惠,最终实付金额为869元。而当消费者返回重新选择标价为709元的“裸价”机票时,在机票、基建费、燃油费完全相同的前提下,虽然只能减去16元的平台优惠,却因无捆绑礼包,最终实付仅为819元,反而比所谓的“最低价”便宜50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张效羽表示,一方面,这种以低价为诱饵的隐性捆绑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在案例中,平台展示的“最低价”,仅仅是机票单品的价格,却故意包装成整套产品的总价为最低价,正是这种行为误导消费者产生认知偏差。
  
  另一方面,这类新型捆绑行为在认定和取证环节存在诸多难点,消费者往往因维权成本高、收益低而放弃追责,一定程度上反而变相助长平台违规行为的泛滥。
  
  对监管部门来说,要亮出“利剑”,针对平台捆绑搭售的“新变种”“新套路”,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划清规则红线,压缩平台打“擦边球”的空间。张效羽表示,监管部门应当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平台开展集中执法整顿,依法对其进行罚款,规范市场秩序。对于已经支付的订单,应赋予消费者对搭售产品的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权,从制度层面为消费者“撑腰”。同时,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仔细对比,才能破除“低价幻象”的套路。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