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利滚利”能否获支持?
法官提醒:出借人意图通过复利获取高息存不被支持风险
商报济南消息 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有时会约定将前期借款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继续计算利息,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这种情形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2022年3月14日,甲公司向赵某借款30万元,约定年利率12%。2024年3月14日,甲公司与赵某进行结算,将前期借款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案涉30万元借款,按照年利率12%计算,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共产生利息36000元,将该36000元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则2023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借款本金为336000元,产生利息为40320元。两年共计产生利息76320元,双方约定将该利息继续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甲公司重新给赵某出具《收款凭证》,载明“2024年3月14日,甲公司向赵某借款376320元,年利率12%”。后因甲公司未按约还款,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
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公司2024年3月14日出具的《收款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376320元、年利率12%,不超过2024年3月14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原告主张利息应以37632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诉求,予以支持,但本息之和超过300000元与以300000元为基数、以14.8%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部分,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偿还赵某借款本金376320元及利息(利息以37632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上述本息之和超过300000元与以300000元为基数、以14.8%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部分不予支持),驳回原告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雪野旅游区法庭一级法官许卫博提醒,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受到法律保护,需要满足双重限制条件。出借人意图通过复利获取高息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借款人对于超出法律的利息也可依法拒付。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许卫博
2022年3月14日,甲公司向赵某借款30万元,约定年利率12%。2024年3月14日,甲公司与赵某进行结算,将前期借款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案涉30万元借款,按照年利率12%计算,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共产生利息36000元,将该36000元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则2023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借款本金为336000元,产生利息为40320元。两年共计产生利息76320元,双方约定将该利息继续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甲公司重新给赵某出具《收款凭证》,载明“2024年3月14日,甲公司向赵某借款376320元,年利率12%”。后因甲公司未按约还款,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
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公司2024年3月14日出具的《收款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376320元、年利率12%,不超过2024年3月14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原告主张利息应以37632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诉求,予以支持,但本息之和超过300000元与以300000元为基数、以14.8%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部分,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偿还赵某借款本金376320元及利息(利息以37632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上述本息之和超过300000元与以300000元为基数、以14.8%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部分不予支持),驳回原告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雪野旅游区法庭一级法官许卫博提醒,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受到法律保护,需要满足双重限制条件。出借人意图通过复利获取高息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借款人对于超出法律的利息也可依法拒付。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许卫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