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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作弊,挑衅公平

        新闻源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触目惊心的替考案件。一团伙长期组织“枪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百余名考生通过作弊手段入职党委、政府、公安、农村基层组织等部门。案发后,人民法院通报所涉单位,作弊考生被全部开除。

  媒体圈  

  北京晚报

  替考团伙被“团灭”大快人心,百余人被开除咎由自取。值得思考的是,替考团伙为何在全国多个考场通行无阻?“换脸术”用了89次为何没有人发现?虚假的准考证和身份证难道相似到难以识别?这一大型替考案件,对于事业单位考试、公考而言是一次检验和填补漏洞的机会。替考团伙作弊手段不断上新,检测手段只有走在前头,才能避免弄虚作假的考生进场、具备真才实学的考生被挤走。
  
  公考姓公,公平是基础。作弊入职的人,已然丧失诚信,德不配位,也注定当不了一个好公仆。

  新京报

  对于挑战国家考试权威的故意违法行为,理应实行“违法记录报告”的刚性原则。正如公务员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所强调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公权力机关必须筑起诚信堤坝,让每个试图通过作弊混入队伍者付出代价。
  
  广东高院披露的这宗有组织作弊代考案,犹如一面多棱镜,折射出法治建设需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溯”的全周期治理转型。
  
  换言之,当法院的通报推动了一纸开除令,我们更应看到机制建设的紧迫性:唯有打通司法与行政的数据壁垒,构建起阳光透明的招考生态,才能让那些企图伪造人生履历的作弊者,失去玷污公职殿堂的机会。

  ◎潘愈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