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鼓励各地创新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路径
存量土地“变身”民生空间
商报济南消息 12月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加强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支撑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提出“十五五”期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5%以上。
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徐阳介绍,近年来,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由2020年657.88亩/亿元下降至2024年523.01亩/亿元,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徐阳介绍,《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统筹近期和中长期,提出‘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较‘十四五’下降10%以上,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5%以上,有效遏制农村地区和部分城镇‘人口减少、建设用地增加’态势;到2030年,形成布局更优化、配置更精准、支撑更有力、产出更高效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格局。”
聚焦强化用地保障,《实施意见》提出,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统筹优化耕林园草空间布局。对未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动态更新项目清单,明确可申请增列的项目类型和审查流程。
同时,我省坚持全面节约,提升利用效率。向“存量”要空间,健全城市存量空间的规划和土地政策,深入推进“增存挂钩”,引导项目建设先用存量后用增量,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鼓励各地创新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路径,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向“混合利用”要空间,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兼容及合理转换,鼓励科研用地和新型产业用地混合使用;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标准厂房按幢、层等进行分割及分割转让登记。向“地下”要空间,支持轨道交通、广场绿地等地上地下空间整体规划、组合供应、综合开发;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布局公共停车场,发展餐饮、休闲等便民生活性服务。
“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支持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县域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只减不增’。”徐阳介绍,《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在村庄规划中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兴建农产品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乡村养老服务设施。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琳
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徐阳介绍,近年来,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由2020年657.88亩/亿元下降至2024年523.01亩/亿元,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徐阳介绍,《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统筹近期和中长期,提出‘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较‘十四五’下降10%以上,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5%以上,有效遏制农村地区和部分城镇‘人口减少、建设用地增加’态势;到2030年,形成布局更优化、配置更精准、支撑更有力、产出更高效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格局。”
聚焦强化用地保障,《实施意见》提出,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统筹优化耕林园草空间布局。对未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动态更新项目清单,明确可申请增列的项目类型和审查流程。
同时,我省坚持全面节约,提升利用效率。向“存量”要空间,健全城市存量空间的规划和土地政策,深入推进“增存挂钩”,引导项目建设先用存量后用增量,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鼓励各地创新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路径,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向“混合利用”要空间,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兼容及合理转换,鼓励科研用地和新型产业用地混合使用;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标准厂房按幢、层等进行分割及分割转让登记。向“地下”要空间,支持轨道交通、广场绿地等地上地下空间整体规划、组合供应、综合开发;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布局公共停车场,发展餐饮、休闲等便民生活性服务。
“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支持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县域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只减不增’。”徐阳介绍,《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在村庄规划中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兴建农产品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乡村养老服务设施。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