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通过
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
11月2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已于当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山东数字经济领域的第一部地方立法,对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数字经济是新兴技术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其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成为重组要素资源、重塑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说。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数字经济作为工业经济头号工程的强劲引擎,大力实施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和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超过49%,扛起全省经济“半壁江山”。
刘振远表示,我省各行业、各领域在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产业集聚、赋能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成熟经验,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固化下来;同时,也有必要通过立法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解决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努力适应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据悉,《条例》共设十章六十三条,包括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措施和附则。“标志着山东数字经济领域的第一部地方立法即将出台,这对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安文建说。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从5个方面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制度规定。
在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条例》从“网络、算力、数据”等方面,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空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物联网、算力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
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方面,《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平等获取数字技术创新资源,明确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领域,统筹布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产业链协同创新。为破解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难题,总结我省科技大市场经验做法,规定推动数字技术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发挥科技大市场在成果展示、成果交易、项目孵化等方面作用,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在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方面,《条例》结合我省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明确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服务业、通信服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构建从智能算力、数据语料、算法模型到智能应用的全链条人工智能产业。从工业、农业、服务业数智化转型的维度,规定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路径,加大推广农业领域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等应用,提升电子商务、智能物流新业态新模式质效,拓展远程医疗、网络培训、数字场馆等新型服务应用,推进齐鲁文化内涵挖掘和数字技术应用。
在统筹推进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方面,《条例》围绕推动数据有序开放流通,规定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按照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要求,推动建立多层次的数据流通交易体系,激发数据流转活力;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等工作,提升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在强化数字经济安全,细化保障措施方面,《条例》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衔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对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人工智能规范应用等作出规定。此外,《条例》细化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措施,将人才引育、财税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措施予以固化,营造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数字经济是新兴技术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其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成为重组要素资源、重塑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说。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数字经济作为工业经济头号工程的强劲引擎,大力实施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和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超过49%,扛起全省经济“半壁江山”。
刘振远表示,我省各行业、各领域在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产业集聚、赋能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成熟经验,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固化下来;同时,也有必要通过立法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解决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努力适应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据悉,《条例》共设十章六十三条,包括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措施和附则。“标志着山东数字经济领域的第一部地方立法即将出台,这对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安文建说。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从5个方面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制度规定。
在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条例》从“网络、算力、数据”等方面,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空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物联网、算力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
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方面,《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平等获取数字技术创新资源,明确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领域,统筹布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产业链协同创新。为破解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难题,总结我省科技大市场经验做法,规定推动数字技术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发挥科技大市场在成果展示、成果交易、项目孵化等方面作用,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在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方面,《条例》结合我省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明确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服务业、通信服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构建从智能算力、数据语料、算法模型到智能应用的全链条人工智能产业。从工业、农业、服务业数智化转型的维度,规定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路径,加大推广农业领域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等应用,提升电子商务、智能物流新业态新模式质效,拓展远程医疗、网络培训、数字场馆等新型服务应用,推进齐鲁文化内涵挖掘和数字技术应用。
在统筹推进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方面,《条例》围绕推动数据有序开放流通,规定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按照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要求,推动建立多层次的数据流通交易体系,激发数据流转活力;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等工作,提升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在强化数字经济安全,细化保障措施方面,《条例》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衔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对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人工智能规范应用等作出规定。此外,《条例》细化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措施,将人才引育、财税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措施予以固化,营造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