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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调解”

法院高效化解异地商事纠纷

        商报济南消息 “没想到线上调解半天就敲定方案,不仅免去400多公里的奔波,还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负责人表示。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是医疗器械销售企业,自2021年4月起与烟台某医疗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由其向烟台某医疗企业供应医疗器械。但交易过程中,烟台某医疗企业仍有13万元货款未向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支付,多次沟通无果后,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遂诉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要求烟台某医疗企业支付货款13万元及违约金。
  
  本案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位于外地。考虑到异地参与诉讼不便,烟台某医疗企业申请采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原告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也期望能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双方对“线上解纷”的需求不谋而合。法院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传统审判与互联网平台便利性相结合,主动启用互联网调解模式。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烟台某医疗企业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倾听其关于“每月付款超3万需走审批流程”的实际困难,协调双方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烟台某医疗企业向原告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分期支付货款13万元,双方就本次买卖合同纠纷事宜一次性处理完毕,互不追究其他责任。通过互联网调解,不仅为两家企业化解了纠纷,更以“零跑腿”的线上模式,节省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周晓倩 崔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