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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12年,《山东省专利条例》修订

让专利从“实验室”快速走向“生产线”

        9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专利条例》(下文简称为《条例》)进行情况介绍。据悉,条例的修订出台,将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李瑞琪

  聚焦专利人才匮乏等难点问题
  
  “近年来,专利工作的新情况和新形势不断出现,需要更加注重专利的质量和转化运用。”据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介绍,自《山东省专利条例》2013年9月1日施行以来,有效规范和促进了我省专利工作的有序开展,但随着国家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上位法的修改,条例亟需修订完善。
  
  因此,我省结合实际,对专利条例进行了修订。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介绍,此次修订聚焦专利质量、转化运用比率不高以及专利人才匮乏等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对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奖励优秀专利项目、鼓励职务发明、建立专利转移转化机制、加强人才培养等作了规范;将原条例中健全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专利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等措施作了细化和充实;同时,总结我省专利工作中实践经验,将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专利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立法予以固化。

  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33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包括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条例》明确要求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支持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围绕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培育形成高价值专利或者高价值专利组合,促进专利的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率运用。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对优秀专利项目给予奖励、鼓励开展专利申请前价值和市场前景评估等作了规范。围绕激励职务发明进行制度设计,对政府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标准作了规定。
  
  专利转化运用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条例》明确要求建立专利转移转化机制,促进专利与产业深度融合。聚焦重点产业链核心专利资源,发挥专利池载体作用,明确规定“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汇集产业链核心专利,实现技术资源、人才、创新成果共享,提升专利协同创新能力”。规定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自主生产、技术合作开发或者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专利有效实施,同时鼓励通过专利开放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技术创新和转化运用。
  
  记者注意到,《条例》还加强了对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跟踪监测和评价引导,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的导向,规定组织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利用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纳入专利公开实施清单。
  
  针对实践中专利创造与市场需求不匹配而导致专利转换效率低的问题,《条例》要求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选取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潜在经济效益的专利,聚焦区域重点产业,定向发布;围绕重点产业链,构建跨区域专利转化运用合作机制,制定专利转化供需清单,向企业匹配推送,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同时,对支持建立概念验证中心等载体,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将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等作了规定。

  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

  在强化专利保护方面,《条例》健全了专利保护机制,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专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完善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对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裁决专利侵权纠纷的需要进行调查时依法行使的职权作了列举式规定,对行政裁决的变更或撤销、重复侵权等作了规范,同时注重发挥专家咨询、技术调查官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作用。规范展会举办者主体责任,明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参展者侵犯其专利权的,可以向展会所在地的专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为完善专利服务与管理,条例对专利公共服务作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专利公共服务体系,设立展示与交易转化平台,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记者注意到,在专利导航方面,《条例》要求完善专利导航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利信息开展分析,定期发布专利导航成果,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技术研发和人才管理等活动提供指引。
  
  此外,《条例》要求建立并完善专利评议制度,在重大产业规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立项前,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所涉及的专利权状况、专利侵权风险等进行分析评议,防止技术盲目引进、重复研发或者侵犯专利权等风险。
  
  针对目前面临的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成本高、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国际规则运用能力欠缺等问题,明确政府在建立健全海外专利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涉外专利人才培养,提供涉外专利培训、风险监测分析、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等方面的职责,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建立海外维权联盟,提升海外专利纠纷应对能力。同时,还对专利维权援助、专利预警等作了规范。

  加快构建配套政策支撑体系
  
  “《条例》的出台是立足我省实际、破解发展难题、衔接国家部署的关键之举。”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于智勇表示,《条例》以“全链条治理”为核心理念,一方面突出专利创造的质量导向,通过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鼓励创新主体开展专利申请前价值和市场前景评估,加大对优秀专利项目的奖励激励等,推动专利从“数量积累”向“质量提升”转变,推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专利的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率运用;另一方面畅通专利产业化实践路径,支持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专利池、推广专利开放许可,明确财政资助专利3年未实施需纳入专利公开实施清单,鼓励“先使用后付费”等灵活模式,让专利从“实验室”快速走向“生产线”。
  
  同时,《条例》还筑牢专利保护的法治屏障,进一步细化专利行政裁决流程,建立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维权援助体系,加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的创造和保护,为创新成果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条例》是我省在新发展阶段出台的一部全面规范专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全面加强专利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为全省专利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省有关部门,以《条例》为核心加快构建完善的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修订完善现有的专利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于智勇表示,为确保《条例》关键条款落地有抓手,山东将出台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重点产业专利池、金融支持、高价值专利维权补贴等配套政策文件。围绕专利质量提升、转化运用、加大保护力度、加强人才保障等方面,压实《条例》的贯彻落实责任。建立《条例》实施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条例》真正执行到位、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