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本报 收藏报纸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厕所革命”尽显性别关怀

        新闻源

  本月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2∶3,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1∶2。这一立法使甘肃成为全国首个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强制设定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

  媒体圈 
   
  南方都市报

  “厕所革命”从提出至今已有十年,其成果并不局限于提高厕位数量或比例,更在于通过这一日常基础设施的改革,重构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与公平秩序。目前除了女厕位比例问题,老年人、残障人士如厕便利性也应纳入设计考量。此外,许多城市公厕数量、布局与人口分布不匹配,一些城乡接合部、夜间场所“如厕难”问题依然严重。未来需要将“厕所革命”已取得的成果,从景区、城市向县域、乡村纵深推进,从性别公正延伸到老龄友好、无障碍设计和智慧管理等全方位提升,让每一个人都能体面、便利、安全地使用公共厕所。

  新京报

  立法的另一项功能更加可贵,其向更多的公共空间管理者传递了明确的信息,女性如厕便利不是可有可无的服务增项,而是需要制度保障的基本权利,是衡量城市公共服务是否公平、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标尺。
  
  甘肃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女厕位比例,是将宏观的性别平等理念落到了每一间公厕的具体尺度上。希望更多地方能抄一抄甘肃这个作业,就是希望这一立法开端,不只是甘肃的独创,而能成为更多地方的共识与行动。当女性不再为如厕排队而苦恼,公共空间的公平性也就多了一分可以感知的温度。

  ◎潘愈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