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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翻译进法庭 为当事人“发声”

        商报济南消息 庭审现场,安静异常,没有唇枪舌剑的辩论声,手语翻译老师在手势起落之间为当事人“发声”。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内悄然展开。
  
  这是经济开发区法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后了解到,原告及第三人均为聋哑人。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庭邀请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思政部教师担任此次庭审的手语翻译,以“无声”的手语搭建起司法沟通的桥梁。
  
  庭审前,承办团队提前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业手语翻译老师沟通协调,向其介绍本案案情及争议焦点,确认庭审中可能用到的专业词汇,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好充分前期准备。
  
  庭审中,为确保当事人确切领会、准确表达,承办法官针对性调整庭审节奏、放慢语速,耐心为当事人与手语翻译老师的交流留足时间。承办法官通过翻译,将庭审程序、法官发问等内容精准转化为手语,确保庭审过程“听”得明白;同时,当事人的手势和肢体语言在手语老师的配合下得以充分表达,确保无声诉求“说”得清楚。从核对身份到举证质证,在与法官的顺畅“沟通”中,当事人逐渐克服庭审紧张情绪,用自己的“语言”流利地阐述案件情况、表达个人诉求。
  
  经济开发区法庭邀请手语翻译参与庭审,既是保障特殊群体诉讼权利的积极举措,也是提升诉讼服务暖心便民水平的有益探索。近年来,长清区人民法院积极构建无障碍诉讼服务机制,加强特殊群体诉讼服务保障,通过建设手语翻译人才库等措施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下一步,长清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无障碍法治环境,自觉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细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司法温暖浸润民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