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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财政直接投入360亿元以上

我省打出政策“组合拳”力挺民营经济
        商报济南消息 山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主体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99%。6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紧紧围绕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了10个方面、50条具体的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赋能。预计3年内财政直接投入360亿元以上,带动金融及社会投资2万亿元以上。
  
  据了解,6月9日,省财政厅印发了《若干政策》,通过政策“组合拳”靶向发力,推动民营企业拔节成长、向新而行,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峰介绍,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领域,《若干政策》提出3个方面17条政策。其中,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创新能力。在企业智能化转型方面,支持企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算力券”奖补,鼓励开展工业软件研发,培树国家级数字化标杆企业,引导企业智能化升级。在企业引才聚才方面,支持引进顶尖人才、紧缺人才,引育领军人才,强化企业创新发展的人才支撑。
  
  为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提出3个方面13条政策,其中,在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在增强外贸企业发展动能方面,实施“鲁贸贷”融资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增强外贸竞争力。在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鼓励民营企业承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养老、家政等民生事业发展。
  
  在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领域,《若干政策》提出2个方面13条政策,李峰介绍,“一方面,强化融资供给。通过引导基金支持、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便捷性,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防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常态化源头防控,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支出事项不得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要求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
  
  在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方面有3项政策,主要是,消除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常态化排查清理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制定负面清单,禁止以所有制性质等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增加“保底订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

  《若干政策》还围绕提高政策便利度和可及性提出4项政策。包括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改革、开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保障企业公平享受财政政策权益,多措并举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增强政策执行效果,用看得见的红利,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李峰表示,这次出台的50条政策,既包括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政策,也包括市场开拓、便捷融资的政策,还包含政策落实等举措,涵盖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支持。

  ◎本组撰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