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南民办高中录取“一校一线”
明年起,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


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济南市教育局下发《济南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不包含莱芜区、钢城区),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今年,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录取新生。今年招生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须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计划,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时,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从明年起,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
《意见》中提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招生范围可通过平台或《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含音乐、美术等,下同)、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下同)均须达到“合格”。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所报考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最低要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学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及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招生学校具体等级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其中,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贯通培养)、特长生(含特色招生)等。全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中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为方便学生走读,经学校申请,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在确保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对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定向调整。
市属普通高中及面向市区招生的区县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济南市教育局下达;其他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分校落实;民办普通高中须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计划,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荐生试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
另外,为深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意见》中提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招生范围可通过平台或《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含音乐、美术等,下同)、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下同)均须达到“合格”。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所报考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最低要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学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及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招生学校具体等级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其中,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贯通培养)、特长生(含特色招生)等。全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中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为方便学生走读,经学校申请,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在确保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对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定向调整。
市属普通高中及面向市区招生的区县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济南市教育局下达;其他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分校落实;民办普通高中须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计划,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荐生试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
另外,为深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办法另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