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审法官的断案逻辑
一名女法官带领助理和书记员,一个精审团队去年结案700余件。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案件,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民商事精审法官李青带领团队解决了众多复杂、繁琐的疑难案件。在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下,李法官团队深挖潜能,不断探索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最优解,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是她获得当事人交口称赞的见证,这其中,饱含着她的为民情怀与办案智慧。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用心用情,不做审判工具人
“法条或许是冰冷的,但人心是热的。”李青法官一直坚信,当事人遇到事情来到法院,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任,也是对法官的信任。“案子不在于怎么判决,而是能不能解决问题。”抱着不做审判工具人的心态,李法官在“苦口婆心”这条路上找到了判案的方向。
“很多时候当事人追求的不是法律文书,而是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做做调解工作看看有没有更优方案。”拿着书记员递来的案卷,李青心里打定了注意。
“我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外边租房子住太难了,拆迁补偿款应该有我们娘俩的份额,我们得讨个说法……”这起共有物分割案件,原告一名瘦弱的妇女刚走进审判庭就嚎啕大哭。
起初被告很不耐烦,高声喊“她离婚就走了,我再婚又有两个孩子,还得养家……”庭审结束,李法官分别找原、被告谈心,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时间、国家补偿方式、补偿人数到双方共同关注的婚生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原被告都沉默了,二人一番思考后,达成了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判案思路不能被当事人的诉求禁锢,有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子不能仅仅盯着诉讼请求,找准双方共同的关注点,更能从中找出纠纷化解的突破口。”李法官说。
善用工具,思维导图助判案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特别是面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时,使用好的审判辅助工具如制作思维导图理清思路,能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李法官说,采取思维导图的方式梳理争议焦点能够实现提纲挈领,有助于法官把握案件全貌,综合分析复杂法律关系。一遇到难解的案子,就像是在解数学题一般,分析其中逻辑,一步步实现逻辑闭环。“我们李法官,都是带着思维导图参加法官会议,一张图解读一个案子的。”助理说。
在一起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民事纠纷中,李法官就用自己的思维导图分析将大宗证据、待证事实及法律适用完成了化繁为简的“连连看”。案件中双方签订的的确是《材料设备服务合同》,但原告却称与被告之间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公司欠原告公司的钱款一直未还。被告公司则抗辩买卖合同真实有效,被告公司一直履行付款义务,因原告公司一直未发货,才不再履行付款义务的。但在众多证据中双方均未能向法庭提交案涉货物的存储、运输及交付的相关证据,无法证实存在真实的货物流转事实。且各方之间的合同均能显示各方对于所谓“货物”的源头供方、需方之间的关系是明知的,也就是说被告公司在明知原告公司无供货能力的情况下,与原告公司签订案涉《材料设备服务合同》。因此对于被告公司对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抗辩,法院不予采纳,且被告公司作为需方,在未见到所谓货物的情况下向作为供方的原告公司出具付款承诺函,承诺分期付款,亦不符合买卖合同交易惯例。
在无证据证明有货物交付的情况下,被告公司为原告公司出具付款承诺书,制定付款计划,约定管理费、违约金,并向原告公司进行部分付款,均符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支付利息的行为,因此李青法官团队抽丝剥茧去伪存真,认定被告公司以买卖为名,实际从原告公司处借款,关于原告公司主张其与被告公司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买卖行为未实际发生,故对于原告公司主张双方公司签订的《材料设备服务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买卖行为无效,但该虚假意思表示所隐藏的各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公司应按照付款承诺函向原告公司偿还借款。”李法官说,“用思维导图把繁杂的证据与事实,整合成各法律关系构成要件的要素。事实判断清晰,法律适应、价值判断也会更精准。”
提高效率,精审≠慢审
“李法官,真的太感谢了。让我们全家踏实过了个好年。”近日,当事人齐某夫妻和儿子专程来到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亲民高效”烫金的锦旗递到李青法官手中。像这样的锦旗,李法官去年已经收到三面了。一面面火红的锦旗无声地诉说老百姓依法维权后朴实的幸福与感激。李法官始终用“如我在诉”的心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的司法新期盼。
“我要审这个案子,要考虑假设我是案件当事人,会怎么想?会希望怎么被对待?”李法官说,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时,该如何高效解纷?一是审判经验的日积月累,再就是要将这个案件放回上级案由案件中找出共性与特性,再进行同类案分析后,迅速切中要害。通过给当事人一些生效案例,展示类案是如何审理的,让当事人内心对自己的裁判结果有一个大致的预测,有助于推进案件审理。
基层案件繁多,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李青法官带领团队也在不断地总结和探索。“案子像潮水一般涌来,但你如果不能及时审结,相当于还是解决不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李法官说,加强团队管理与业务培训,内部分工明确,实现从收案到审结无缝衔接。尽量在立案送达的阶段就把当事人的证据充分固定,先进行诉讼指导,整理证据目录,尤其是建设工程案件,证据比较多,要先进行编号、分组、归类。这样就能够提前指导当事人把证据准备充分,提高庭审的效率。
撰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李法官表示,撰写法律文书应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整个论证过程写透,写严谨。看似多费笔墨的“慢”,但论证有力更能让当事人胜败皆服避免缠讼,是真正意义上的“快”。文书不能让当事人云里雾里,这也是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应该精进的。最后就是判后答疑,为了尽早定纷止争,对有疑问的当事人团队会安排给他们进行一些判后答疑,为他们解答疑惑。
李法官认为,提高工作效率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能调则调,应调尽调。调解成功可以当庭出具法律文书,甚至可以当庭过付,实质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整个调解过程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坚守,当事人能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案结事了就在路上了。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用心用情,不做审判工具人
“法条或许是冰冷的,但人心是热的。”李青法官一直坚信,当事人遇到事情来到法院,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任,也是对法官的信任。“案子不在于怎么判决,而是能不能解决问题。”抱着不做审判工具人的心态,李法官在“苦口婆心”这条路上找到了判案的方向。
“很多时候当事人追求的不是法律文书,而是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做做调解工作看看有没有更优方案。”拿着书记员递来的案卷,李青心里打定了注意。
“我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外边租房子住太难了,拆迁补偿款应该有我们娘俩的份额,我们得讨个说法……”这起共有物分割案件,原告一名瘦弱的妇女刚走进审判庭就嚎啕大哭。
起初被告很不耐烦,高声喊“她离婚就走了,我再婚又有两个孩子,还得养家……”庭审结束,李法官分别找原、被告谈心,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时间、国家补偿方式、补偿人数到双方共同关注的婚生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原被告都沉默了,二人一番思考后,达成了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判案思路不能被当事人的诉求禁锢,有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子不能仅仅盯着诉讼请求,找准双方共同的关注点,更能从中找出纠纷化解的突破口。”李法官说。
善用工具,思维导图助判案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特别是面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时,使用好的审判辅助工具如制作思维导图理清思路,能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李法官说,采取思维导图的方式梳理争议焦点能够实现提纲挈领,有助于法官把握案件全貌,综合分析复杂法律关系。一遇到难解的案子,就像是在解数学题一般,分析其中逻辑,一步步实现逻辑闭环。“我们李法官,都是带着思维导图参加法官会议,一张图解读一个案子的。”助理说。
在一起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民事纠纷中,李法官就用自己的思维导图分析将大宗证据、待证事实及法律适用完成了化繁为简的“连连看”。案件中双方签订的的确是《材料设备服务合同》,但原告却称与被告之间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公司欠原告公司的钱款一直未还。被告公司则抗辩买卖合同真实有效,被告公司一直履行付款义务,因原告公司一直未发货,才不再履行付款义务的。但在众多证据中双方均未能向法庭提交案涉货物的存储、运输及交付的相关证据,无法证实存在真实的货物流转事实。且各方之间的合同均能显示各方对于所谓“货物”的源头供方、需方之间的关系是明知的,也就是说被告公司在明知原告公司无供货能力的情况下,与原告公司签订案涉《材料设备服务合同》。因此对于被告公司对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抗辩,法院不予采纳,且被告公司作为需方,在未见到所谓货物的情况下向作为供方的原告公司出具付款承诺函,承诺分期付款,亦不符合买卖合同交易惯例。
在无证据证明有货物交付的情况下,被告公司为原告公司出具付款承诺书,制定付款计划,约定管理费、违约金,并向原告公司进行部分付款,均符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支付利息的行为,因此李青法官团队抽丝剥茧去伪存真,认定被告公司以买卖为名,实际从原告公司处借款,关于原告公司主张其与被告公司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买卖行为未实际发生,故对于原告公司主张双方公司签订的《材料设备服务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买卖行为无效,但该虚假意思表示所隐藏的各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公司应按照付款承诺函向原告公司偿还借款。”李法官说,“用思维导图把繁杂的证据与事实,整合成各法律关系构成要件的要素。事实判断清晰,法律适应、价值判断也会更精准。”
提高效率,精审≠慢审
“李法官,真的太感谢了。让我们全家踏实过了个好年。”近日,当事人齐某夫妻和儿子专程来到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亲民高效”烫金的锦旗递到李青法官手中。像这样的锦旗,李法官去年已经收到三面了。一面面火红的锦旗无声地诉说老百姓依法维权后朴实的幸福与感激。李法官始终用“如我在诉”的心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的司法新期盼。
“我要审这个案子,要考虑假设我是案件当事人,会怎么想?会希望怎么被对待?”李法官说,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时,该如何高效解纷?一是审判经验的日积月累,再就是要将这个案件放回上级案由案件中找出共性与特性,再进行同类案分析后,迅速切中要害。通过给当事人一些生效案例,展示类案是如何审理的,让当事人内心对自己的裁判结果有一个大致的预测,有助于推进案件审理。
基层案件繁多,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李青法官带领团队也在不断地总结和探索。“案子像潮水一般涌来,但你如果不能及时审结,相当于还是解决不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李法官说,加强团队管理与业务培训,内部分工明确,实现从收案到审结无缝衔接。尽量在立案送达的阶段就把当事人的证据充分固定,先进行诉讼指导,整理证据目录,尤其是建设工程案件,证据比较多,要先进行编号、分组、归类。这样就能够提前指导当事人把证据准备充分,提高庭审的效率。
撰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李法官表示,撰写法律文书应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整个论证过程写透,写严谨。看似多费笔墨的“慢”,但论证有力更能让当事人胜败皆服避免缠讼,是真正意义上的“快”。文书不能让当事人云里雾里,这也是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应该精进的。最后就是判后答疑,为了尽早定纷止争,对有疑问的当事人团队会安排给他们进行一些判后答疑,为他们解答疑惑。
李法官认为,提高工作效率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能调则调,应调尽调。调解成功可以当庭出具法律文书,甚至可以当庭过付,实质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整个调解过程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坚守,当事人能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案结事了就在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