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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

济南发布行动方案及服务基础清单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济南市民政局联合公安、检察、法院、教育、卫健等19个部门印发《济南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从开展监测摸排、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夯实工作基础四方面部署了十四项具体任务,进一步优化健全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既是深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兜牢织密社会保障网的必然要求,也是济南市不断健全未成年人救助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政策水平和关爱服务能力,为流动儿童提供无忧无虑成长环境的体现。通过行动方案,多部门发力,希望能让更多流动儿童享受到不“流动”的关爱。
  
  同步出台的《济南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涵盖教育保障、卫生医疗、基本生活、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城市融入等21项服务内容,系统推进流动儿童工作全面发展,使流动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具体来说,在教育方面,体现与济南户籍儿童相同的政策,如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两免一补”政策;允许符合条件流动儿童在居住地普通高中就读并在当地参加高考等。在相关保障方面,济南市民政局将针对流动儿童中的孤儿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针对其中重点人群开展“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同时对符合低保生活保障条件、户籍地特困救助供养条件以及本地临时救助情形的流动儿童将提供相关保障服务。医疗卫生心理方面,将流动儿童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将在流入地就读的流动儿童全部纳入学校心理健康筛查范围。为了让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济南还计划为流动儿童父母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流动儿童父母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