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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违法当搞笑

        新闻源

  电视剧《甄嬛传》余莺儿(余答应)的扮演者崔漫莉近日在直播间自曝,在浙江东阳市横店镇拍戏时曾酒后无证驾车,并肇事逃逸,引发公众热议。之后,崔漫莉又回应称此事是乱吹牛的,“是做梦梦到的事情”。13日,警方通报称,女演员崔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粉丝,编造自己曾在横店拍戏时无证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虚假事实。目前,崔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媒体圈  

  北京青年报

  崔漫莉在直播间旁若无人地讲述“横店酒驾往事”,既低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低估了互联网的自净功能。事实上,在其“改口”前,警方就已启动了调查程序。这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守卫,也是对公众人物言论底线的重申。“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一边坐享演员光环带来的流量收益,一边信口开河、“乱吹牛”,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事件本身已传递出明确信号:在法治社会,任何对违法行为的戏谑与美化,都需要当事人为之付出代价。当一个人把法律底线当作杂耍道具时,就必然面临搬石砸脚的苦果——即使是乱吹牛也要“上税”。这里面的税不仅有法律责任,更有道德义务。

  北京晚报

  2021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演艺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立正守身,以身作则,注重陶冶品德,加强道德修养,积极树立正面形象等。那些转头就说逃逸是“做梦”的演员,是把生活当成了演戏可以随意发挥,把违法当成了戏码可任由编排,还是本色出演不小心说漏了嘴?演了那么多角色,但不要忘了自己是谁。藐视道德和法律、罔顾粉丝的喜爱,小心被“打入冷宫”。